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疫情高风险地区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中风险地区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经批准;低风险地区倡导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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