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公会早前向立法会就《2020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提交意见书,忧虑建议修订的条文,赋权保安局长限制市民出境。大律师公
香港大律师公会早前向立法会就《2020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提交意见书,忧虑建议修订的条文,赋权保安局长限制市民出境。大律师公会指,港人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保障,现时只有涉及国家安全、公众安全或健康理由,才会被限制离境,新修订的法例没有列明甚么情况下,入境处处长可行使特殊权力,担心将来权力不受制约,亦没有机制去防止被滥用。公会认为,当局必须提供充足理据或制定禁令时限,保障人权。 保安局今天晚上表示,批评公会的观点未能正确反映条文的目的和事实,引起不必要的误解,感到失望。发言人表示,草案中拟议的预报旅客资料系统,目的是要求来港航机提供乘客资料,并非离港航机,不会对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响,政府并会确保系统运作符合《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规定。 局方又指,草案建议赋权保安局长可要求运输工具提供乘客资料,是为了履行香港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下的国际责任。《公约》条文要求,航空公司在航机起飞前,须向目的港的出入境管制机关提供所有乘客及机组人员资料,包括欧盟成员国、美加及澳洲等超过90个国家已推行系统。而落实有关规定可加快旅客通关手续,同时加强防范潜在免遣返声请人抵港。 入境事务处正制定预报旅客资料系统的运作详情,稍后会谘询持份者意见。待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后,政府会拟备有关附属法例,之后再提交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审议制定。 (商业电台,Now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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