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讯事务局裁定,香港电台电视节目《台湾故事III》有关节目内容的准确性投诉成立,向港台发出劝谕。
香港通讯事务局裁定,香港电台电视节目《台湾故事III》有关节目内容的准确性投诉成立,向港台发出劝谕。 通讯局表示,接获两宗投诉,指有关节目将台湾描绘为“国家”并不准确,以及该节目有欠持平、煽动仇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侮辱国家主权。有关节目题为“断交之后”,通讯局认为,节目中使用“两国邦交”和“断交”词语,意指台湾是主权国而可与别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有关用语并不准确。 至于有关持平的投诉,由于节目并非涉及香港公共政策或备受公众关注而又具争议性,因此相关守则条文并不适用。通讯局又认为,没有证据显示港台在节目中加入可能导致任何人基于民族、国籍或种族原因,而遭人憎恨、畏惧及或受到污蔑或侮辱。通讯局认为,有关节目不准确地使用“两国邦交”及“断交”的词语的投诉成立,向港台发出劝谕,敦促港台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中的相关条文。 此外,香港电台表示,由广播处长以及港台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编辑委员会,自3月成立至今,共抽起3个电视节目,指出相关节目选取的议题具争议性,但未能做到持平、不偏不倚及真确准绳,未能符合《香港电台约章》及《节目制作人员守则》的要求。香港电台发新闻稿解释,抽起的《香港故事:疫行者》、一集《议事论事》,以及原订今晚播出的《铿锵集》“青春的一场修炼”,是因为相关节目的制作工作,早在编辑委员会成立前开始,因此未能在制作前加以纠正。港台表示,被抽起的节目当中,有节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及港区国安法等有不准确的描述,有节目可能牴触法例或通讯局的业务守则。另外,有节目只陈述单一方面的立场,以及即使有访问不同立场人士,但节目内容绝大部分只侧重某一方立场人士的言论。有节目片面地报道受访者面对的处境,没有交代事情的前因后果等。港台表示,成立编辑委员会是要加强港台的编辑管理,强调编辑决定属港台内部管理事宜。根据《约章》,港台编辑自主,不受商业或政治等方面影响,希望各方能尊重港台的编辑决定。 (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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