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三审稿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其中增加规定,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三审稿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其中增加规定,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以避免内地货物与进口货物的税负不平衡,不利于内地货物在海南市场的公平竞争。 本案于2020年12月在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于2021年4月在第二十八次会议二次审议。 另外,草案相关条文中增加一款: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法律中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内涵、定位等。建议将草案相关条文修改为: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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