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康委表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怀疑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可通过电话、当面沟通等方式,向接种单位或疾控机
国家卫健康委表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怀疑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可通过电话、当面沟通等方式,向接种单位或疾控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等其他单位报告。 卫健委回复港台查询时表示,对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可通过调查诊断或鉴定来确定;对属于或者不能排除异常反应的病例,由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根据本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确定补偿项目金额,由承保的保险公司补偿。 卫健委又指出,补偿范围已经包括不能排除异常反应的病例,体现《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亦能更广泛保障受种者权益。至于明确为偶合症、即是排除异常反应的病例,目前不属于补偿范围,如果符合其他政策的救助或帮扶条件,可按有关政策申请。 (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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