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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朱宸慧(雪梨Cherie)、林珊珊(林珊珊_Sunny)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二人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进行稽查。 (杭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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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演员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偷逃税被处罚

中国女演员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偷逃税被处罚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星期六(9月16日)通报,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对女演员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因偷逃税被追缴、加收滞纳金并罚款超过430万(人民币,下同,约81万新元)。 根据通报,重庆市税务部门前期通过分析发现袁冰妍存在涉税风险,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袁冰妍仍整改不彻底,加之其关联企业存在偷逃税嫌疑,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袁冰妍取得部分劳务报酬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并将部分用于个人的消费性支出在其控股关联企业违规列支,少缴个人所得税。其关联企业存在将用于个人消费性支出在企业违规列支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涉税问题。 通报称,在税务检查过程中,袁冰妍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如实提供资料,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袁冰妍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7.38万元;对其关联企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2.98万元。 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已向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已按规定缴清税款罚款及滞纳金。 公开资料显示,女演员袁冰妍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曾出演《将夜》《琉璃》《祝卿好》等影视作品。 去年6月,袁冰妍关联公司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被罚97.8万元。去年7月,袁冰妍工作室发布致歉声明称,对于处罚,公司深刻反省,并积极配合整改,已及时缴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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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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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同时查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以上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郑爽上述行为违反了2018年以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要求,偷逃税主观故意明显,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上海市税务局依法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目前,郑爽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税款和滞纳金。税务部门正依法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本案中,郑爽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相应的税款及滞纳金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本案举报人之一张恒作为郑爽《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涉嫌策划了1.6亿元约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设立“掩护公司”等事宜,并直接操作合同具体执行、催款收款等活动,帮助郑爽偷逃税款。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依法对张恒进行立案检查,并将依法另行处理。此外,相关企业存在涉嫌为郑爽拆分合同、隐瞒片酬提供方便,帮助郑爽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也已依法另行立案处理。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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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娅被罚13.41亿 杭州市税务局通报称,网络主播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偷逃税款6.43亿元,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薇娅随后在微博上发文道歉,承认存在违反税法行为。随后,薇娅在多个网络平台的账号被封。薇娅被罚后,另一名淘宝主播李佳琦进入大众关注视线,上个月,网红雪梨,林珊珊以偷税被罚,随后二人直播间及账户被冻结。 原文链接 证券时报 环球网 cnBeta 德国之声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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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表示,涉案中1.08亿元为制片人通过向郑爽实控公司“增资”的形式支付。2020年,郑爽与张恒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相关当事人担心“天价片酬”事实败露而解除“增资协议”。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郑爽在2019年已提供演艺服务并实际取得片酬,已发生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应当依法申报纳税;解除“增资协议”不改变郑爽未如实申报导致少缴税款的既定事实,也不影响对其偷逃税主观故意行为性质和金额的认定,税务部门因此依法对该部分片酬涉及的税款进行追缴,并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相应罚款。 局方表示,本案发生在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后,主观故意明显。对改变收入性质(个人变企业收入)以偷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计3069.57万元;对收取“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处以5倍“顶格”罚款,计1.88亿元。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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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启动“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为期两个月。 从严整治直播短视频平台未按规定为充值打赏用户或购物用户开具发票问题;未依法区分、界定网络主播或账号运营者收入来源、性质,未依法履行税收代扣代缴义务,未按要求报送网络主播或账号运营者营利行为收入信息等问题;网络主播或账号运营者借助他人、MCN机构、第三方企业偷逃个人所得税等行为;涉税中介等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涉税服务虚假宣传、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信息。 坚决遏制劣迹艺人违规复出,从严整治“跨平台注册”“引流到站外”等被封账号变相转世行为。 从严整治MCN机构通过发布“打擦边球”、真假难辨等内容,恶意制造“网红账号”行为;整治MCN机构账号恶意“串联互动”博流量、恶意发布同质化文案炮制热点等行为。 (中央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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