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工程学院外籍教师沙迪德·阿布杜梅亭(Shadeed Abdulmateen)故意杀人案。
宁波市中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宁波工程学院外籍教师沙迪德·阿布杜梅亭(Shadeed Abdulmateen)故意杀人案。 检方指控:2019年,被告人沙迪德与被害人陈某某(女,殁年21岁)相识后,谎称离异单身,与陈某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5月下旬,陈某某向沙迪德提出分手,遭到沙迪德反对和言语威胁。同年6月14日21时48分,沙迪德将陈某某约至宁波市通途路清水桥路口公交车站附近见面,用事先准备的“勃朗宁”牌折叠刀朝陈某某颈部、面部捅刺、切割数刀,致陈某某当场死亡,随后逃离现场。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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