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配合境外势力干预并用不当手段 可判囚14年

23条立法|配合境外势力干预并用不当手段 可判囚14年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列明,如任何人意图带来干预效果,而配合境外势力作出某项作为,并使用不当手段,包括暴力,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14年。条文指出,干预行为包括影响中央或特区政府制订政策措施、作出或执行任何决定、影响立法会、法院的职能、干预特区的司法、选举,或损害中央与特区的关系等。另外,保安局局长可禁止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在特区运作,如任何人在该组织被禁止运作后,仍然作为组织干事身份行事、管理或协助管理组织,一经定罪,可判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14年;任何人容许受禁组织在处所内集会、煽惑他人成为受禁组织成员等,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5万元及监禁7年。 2024-03-08 1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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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妄顾是否会危害中国主权 在特区作暴力行为可囚终身

23条立法|妄顾是否会危害中国主权 在特区作暴力行为可囚终身 政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订出各项罪行的刑罚,其中的叛国罪、叛乱罪刑罚最高,一经定罪可处终身监禁。条文指出,任何中国公民,意图危害中国的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而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可判囚终身;而任何人妄顾是否会危害中国的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或特区整体的公共安全,在特区作出暴力行为,同样可判终身监禁。至于煽惑中国武装力量成员叛变,一样可判囚终身。如协助中国武装力量成员放弃职责或擅离职守,可被判监7年,如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加刑至可被判监10年。任何中国公民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罪,一经定罪,可判处14年监禁。如任何中国公民知悉另一人已犯、正犯或将犯条例所指罪行,应尽快向警方披露有关犯罪事宜,否则可判囚14年,但法律专业保密权理由的申索、权利或享有权,不受条例影响。而普通法下的隐匿叛国罪,就给予废除。非法操练一经定罪可处监禁7年,如在境外势力资助或其他方式支援下,提供指明操练,可加刑至10年,但如果由外国政府的军事、国防或警察部门,为教育机构的全日制学生举办课程或课余活动,就不属违法。另外,条例表示,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国家根本制度、国家机构、驻港机构、特区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构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一经定罪可被判监7年,如意图引起特区不同阶层居民间或中国不同地区居民间的憎恨或敌意,同样可被判监7年,如涉及勾结外国势力,可加刑至10年。至于任何人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妄顾是否会危害国安,而损坏或削弱公共基础设施,一经定罪可判监20年,如涉及勾结外国势力,可判终身监禁。 2024-03-08 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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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议员关注境外干预罪会否列明例外情况

23条立法|议员关注境外干预罪会否列明例外情况 立法会一个法案委员会继续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草案提出「境外干预」罪,订明任何人如果意图带来干预效果,例如影响立法会或法院职能、干预选举等,而配合境外势力作出某项作为,并使用不当手段,包括暴力,一经定罪可判监14年。经民联的林健锋指出,不少本港商会及企业都会向海外企业寻求协助,或借助对方的专业及经验,向特区政府提出意见,关注当局会否列明例外情况,或提供「安全港」。新民党的叶刘淑仪亦说,本港不少智库要同外国智库交流合作,但很多英美智库的董事局成员或高层,都有当地政府的前高官,她关注会否因本港智库与对方智库合作,甚至接受财政资助而触犯条例。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强调,任何机构与外国机构,即使是政府,不会因纯粹双方合作或受资助而构成境外干预的罪行,他说虽然双方合作是有机会属于配合境外势力,但要涉及其余两项元素,即意图带来干预效果及用不当手段,才会触犯法例。叶刘淑仪认为,不少智库都会有年轻人到外地智库实习,如可能被指配合境外势力,可能令年轻人不敢再去。邓炳强重申,合作交流属于中性,只要不涉及其余两项元素就不会犯法。 2024-03-10 16: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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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条草案刊宪 叛乱罪成可判终身监禁

基本法23条草案刊宪 叛乱罪成可判终身监禁 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草案星期五(3月8日)刊宪,叛乱罪成可判处终身监禁。 综合网媒“香港01”和香港电台报道,港府星期五上午8时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长达212页,共分九个部分,包括叛国、叛乱煽动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等、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等。 叛乱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终身监禁。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20年。公开表明意图犯叛国、披露他人犯叛国(即旧有的隐匿叛国罪)、参加或支援境外情报组织或接受其利益、境外干预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14年。 非法披露国家秘密、非法披露因间谍活动所得的资料等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10年。煽动意图、协助中国武装力量成员放弃职责或擅离职守一经定罪,可被判监七年,如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加刑至可被判监10年。 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上星期三(2月28日)结束。香港行政会议星期四下午加开特别会议,讨论并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决定在星期五刊宪并交由立法会审议。香港立法会将在星期五上午11时召开会议,处理条例草案一读及二读,正式开展立法程序。 2024年3月8日 10: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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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草案刊宪 提出叛国罪和叛乱罪最高可判囚终身

23条立法|草案刊宪 提出叛国罪和叛乱罪最高可判囚终身 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分为九个部分,提出罪行包括叛国;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及其他相关修订等。其中的叛国罪、叛乱罪刑罚最高,一经定罪,可处终身监禁;任何中国公民意图危害中国的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亦可判囚终身。草案订出国家秘密的定义包括,关乎中国或特区事务的重大决策的秘密;关乎中国国防建设或中国武装力量的秘密;关乎中国外交及特区对外事务的秘密等,并订明「指明披露」的涵义,包括要考虑其目的是否揭露严重影响特区政府依法执行职能的情况及公众严重威胁等,亦要考虑披露国家秘密所照顾的公众利益,以及是否基于紧急情况。而针对危害国安罪行的被捕人,可延长羁留期,在现有48小时羁留期的基础上,可向法院每次提出申请,延长不超过7日,总羁留期申请延长不超过14日,即最多羁留16日。 2024-03-08 12: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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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涵盖五大罪类 引入叛乱罪及境外干预罪

23条立法|涵盖五大罪类 引入叛乱罪及境外干预罪 政府宣布,即日起就《基本法》23条立法进行公众咨询,涵盖五大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叛国及相关行为方面,会以现有「叛逆」罪作为蓝本,订立「叛国」罪;将普通法罪行的「隐匿叛国」罪行编纂为成文法则,如果知道有人犯「叛国」罪,要在合理切实可行下,尽快向警方披露,否则即属犯罪。至于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建议引入「叛乱罪」,处理危害国家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的「暴动」行为,或属一个中国内的严重内乱甚至武装冲突。建议以现行的「煽惑离叛」罪为蓝本,调整涵盖范围至明知而煽惑公职人员放弃拥护《基本法》或放弃向特区效忠,或煽惑香港驻军以外的中央驻港机构人员放弃职责或放弃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效忠等。至于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政府提出完善《官方机密条例》及条文,保护与国家或香港特区有关的秘密事项,免受窃取或非法披露;会新订立条例详细定义何谓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就间谍活动,建议新增与「间谍」行为相关的罪行,禁止任何人参加或支援境外情报组织或接受境外情报组织的利益。就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等活动,针对损坏或削弱公共基础设施的行为。咨询文件引述外国相关法例,干犯类似破坏活动罪,最高可判监20年、甚至终身监禁。当局同时建议,禁止在没有合法权限下就电脑或电子系统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作为。当局建议订立「境外干预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势力,干预国家或特区事务,影响中央或本港行政机关制订或执行政策措施等。咨询文件亦提出,完善《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政治团体与外国组织建立联系,危害国家安全组织不可在港运作。 2024-01-30 19: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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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邓炳强称境外干预罪需符不当手段及意图干预等要素

23条立法|邓炳强称境外干预罪需符不当手段及意图干预等要素 政府建议,基本法23条立法要订立「境外干预」罪。在立法会一个小组委员会会议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有关罪行有三个基本要素才有机会违法,包括要配合境外势力、要使用不当手段,及意图带来干预效果。选委界议员陈绍雄提出,有工商界关注,如果与外国组织联系或接受资助,未必有能力辨识对方是否海外情报组织。邓炳强说,不会纯粹不知道对方背景就误堕法网;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提到,如果明知对方是情报组织或视而不见,在如此高标准下才有机会触犯法例,一般交流活动或不知情情况下不需要担心,相关法律不会阻碍与外国交流。文件亦提到,「间谍活动」罪,考虑涵盖无人机等工具,接近或进入禁地。民建联陈克勤关注,会否涵盖其他高科技方法,例如黑客行为。林定国说,相关条文要有前瞻性,要与时并进应对风险,会包括电子遥距等方式,无论是亲身或透过电子方式进入禁地。另外,当局建议在现行「非法操练」罪的基础上,新增针对性及更具阻吓力的罪行,议员杨永杰问及,如果青少年在内地读书有军训活动,或双重国籍人士在外地服兵役,会否触犯法例。邓炳强说,相关法律的考虑,不包括娱乐活动或教育训练,在外地读书或服兵役,亦不是规管的初衷。 2024-03-07 10: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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