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院友案事主家人入禀 张健华及康桥之家须赔偿约119万元
涉性侵院友案事主家人入禀 张健华及康桥之家须赔偿约119万元 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时任院长张健华被指2014年性侵智障女院友,律政司因女院友精神状况无法作供而撤控。事主于2018年入禀区域法院控告张健华、康桥之家及其母公司追讨赔偿。去年7月案件进行审讯,法官今日颁下判词,裁定原告方胜诉,张健华、康桥之家须赔偿共约119万,认为张健华需负上大部分责任,应支付赔偿金额中的7成。法官黄若锋裁决指出,事主被诊断患上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时间上显示性侵犯是导致疾病的直接原因,又认为张健华是不诚实证人,指即使张健华因正当理由在办公室与事主对话,亦没有理由关门。法官表示,办公室内没有闭路电视,欠缺监察,又认为可以透明玻璃代替办公室的雾面门,或规定男员工不得与女院友单独于办公室内,否则须打开门等,但康桥之家没有作出任何可行措施,裁定康桥之家违反看管、监督责任,康桥之家与张健华属雇佣关系,康桥之家有「替代责任」。法官提到,事主被诊断有创伤后应激障碍,医生提及有关精神障碍问题需要终身治疗、密切监察,认为案件严重,张健华违反诚信的行为极其恶劣,裁定张健华和康桥之家需赔偿共约119万元。 2024-03-25 18:44:3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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