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待儿童会促勿降虐儿新例刑罚 免削弱阻吓力
防止虐待儿童会促勿降虐儿新例刑罚 免削弱阻吓力 立法会《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委员会明天将继续审议条例,当中建议包括社工、教师、医生等多类专业人士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最高罚则是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本身是社工的防止虐待儿童会总干事黄翠玲说,今次立法是源于2018年屯门5岁女童被虐杀的案件,刑罚是参考贩毒、恐怖主义活动等严重罪行,认为知情不报最高可判处监禁,是合理罚则。她在一个电台节目说,去年本港有1400多宗虐儿个案,创历年新高,相信可能仍只属冰山一角,现时虽然有处理怀疑虐儿个案的机制,社署亦有保护儿童免受虐待的工作指引,但只是属自愿通报机制,因此不希望降低新法例的刑罚,以免削弱阻吓力。她又说,现时有相关指引和培训,协助儿童工作者识别何为「严重伤害」,不担心会因为没有举报而轻易误堕法网。儿童事务委员会成员黄梓谦提到,有部分立法会议员认为罚则太重,并提出剔除监禁刑罚。黄梓谦认为立法的初心是要保护儿童和建立完善的安全网,反问如果只设罚款、不用监禁,社会是否接受。他建议,政府在主体法例中准确定义何谓「严重伤害」,同时认为罚则不能太低。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昨日表示,法案委员会多次开会,亦收到不同团体意见,将于明天的委员会会议上交代政府最新立场。 2024-04-28 11:01:2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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