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倡违反强制举报虐儿最高囚一年 狄志远冀条例草案顺利通过
田北辰倡违反强制举报虐儿最高囚一年 狄志远冀条例草案顺利通过
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规定25类专业人员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政府建议违例最高罚则为监禁3个月,实政圆桌议员田北辰就提出修正案,将最高刑罚提高至一年。 田北辰指出,很多过往个案有共通点就是虐儿行为持续,质疑究竟是无人理、无人知抑或知情不报,又指本港法院判刑一向从宽不从严,最高刑罚「十年不出现一次」。他以童乐居虐儿案为例,被其中一名被告四度拉扯男童致对方受伤,仅被判监3个月,判刑只及最高刑罚2.5%,推算违反强制举报条例,亦可能只判监2日,违例者根本未及反省就出狱,完全不合理。 田北辰提到,获秘书处告知由于他的修正案与政府的修正案相似,因此「两个只能活一个」,如果政府的修正案获得通过,他甚至没有机会就自己的修正案发言。田北辰促请对他修正案有共鸣的议员,就政府修正案投弃权票,让他至少有机会就自己的修正案发言。 社福界议员狄志远表示,政府推出条例草案初期,业界认为有多处未完善,提出很多疑问,令条例草案的目标变得模糊及失焦,及后政府提出改善措施,包括成立专家小组制订举报指南,清楚界定严重伤害,并加入新的免责辩护条文,政府亦承诺加强及深化专业人员培训,以及同意需要加强相关配套服务。 狄志远认为,当局从善如流听取业界及议员的意见,他期望条例草案顺利通过,提醒社会保护儿童人人有责。
2024-07-11 10: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