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促雇主弹性处理恶劣天气后员工上班安排
劳工处促雇主弹性处理恶劣天气后员工上班安排 劳工处提醒雇主应该在热带气旋或暴雨警告信号取消后,为雇员提供合理而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考虑路面、交通及其他情况,弹性处理雇员复工或遥距工作的安排。发言人说,由于自然灾害属无可避免,对于因恶劣天气或极端情况而未能上班或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雇员,雇主不应扣减他们的工资、勤工奖或津贴,亦不应减少雇员在《雇佣条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或要求雇员以额外工作时数补偿他们未能上班而减少的工作时间。 发言人提醒雇主必须遵守《雇佣条例》、《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雇员补偿条例》及《最低工资条例》下应负的法定责任及规定。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在八号或更高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于「极端情况」生效期间,雇员在工作时间开始前或终止后四小时内,以直接路线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点途中,或在下班后由其工作地点返回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伤或死亡,雇主必须负起补偿的责任。 2024-05-04 1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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