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消防队目被裁定三项虚假火警警报罪成 还押至下月判刑
一名消防队目被裁定三项虚假火警警报罪成 还押至下月判刑 一名消防队目三次向筲箕湾消防局虚报假案,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定三项虚假火警警报罪成,另一项导致警力浪费罪则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表示,考虑判被告监禁,他被还押至下月7日判刑。46岁的被告刘浩殷,去年5月向筲箕湾消防局虚报东区医院火警;同日再向同一消防局虚报有人被困于筲箕湾一幢住宅大楼内升降机,及有人从筲箕湾一个商场跃下。辩方求情说,被告会因为案件而失去工作、长俸及退休金,惩罚深远,他过去对社会有贡献,希望法庭考虑缓刑。裁判官说,3宗事件犯案手法类似,如果说是巧合,未免是天方夜谭,被告作为消防队目理应以身作则,虚报行为会影响到真正有需要的人士。裁判官又说,被告作为有经验的消防队目,报案时必然知道后果,其行为令消防员疲于奔命,有消防员需跨区工作,处方亦须抽调人手;被告的行为不应出现在公众期望的消防员身上,事件影响到消防处的声誉及对巿民生命财产的保障,判刑须起阻吓作用,向公众发出讯息,有关行为不应被仿效。 2024-05-24 18:40:38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