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吁勿与潜逃者有金钱或财务瓜葛 批评英政客抹黑特区

邓炳强吁勿与潜逃者有金钱或财务瓜葛 批评英政客抹黑特区 政府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予权力,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对潜逃英国6人实施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及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解释,这6人在英国得到包庇,继续勾结外部势力,从事危害香港与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继续鼓吹分裂国家,颠覆中央政府及作出煽动意图,因此有需要采取行动,以应对、打击、阻吓及防止这些潜逃行为,并希望促使潜逃者拿出勇气,返港面对法律及司法程序。他强调除非获保安局局长特许授权,如任何人违反有关措施,有机会被判最高7年监禁,警方一定严正执法。他举例说如涉及公司有需要替员工作强积金供款,当局便会考虑会否危害国家安全,是否必须等因素,而作出特许授权。至于其他潜逃的通缉犯,当局会不时检讨情况,有需要时会根据法例,将他们作为指明潜逃者,对他们的潜逃行为与以打击。他强调当局有不同衡量,因此亦没有检讨的时间表。他提醒市民,避免与潜逃者有任何金钱或财务上的瓜葛,或任何同流合污的情况出现,切勿以身试法。被问到如果订阅这些人士的youtube频道等,会否违法,邓炳强说任何人不论用任何方式或平台,为他们处理或提供资金都会违反相关规定,警方会根据证据处理。他又说如这些人士想返港自首,他非常欢迎,只要联络入境处,便会发出临时入境证明。邓炳强说,已要求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根据法例执行相关措施。他又批评,自香港实施香港国安法及订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后,英国的官员政客及媒体等,都以歪曲事实的方法抹黑特区政府,目的是要破坏香港的法治,这些人士,亦在香港一些与国安有关的案件中,试图影响审判结果。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较早时亦指出,英国政府编造个案,以违反英国国安法为名,检控香港驻伦敦经贸办的人员。 2024-06-12 12:19:05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邓炳强指六名潜逃者于英国获包庇 需施加措施并要求相关机构执行

邓炳强指六名潜逃者于英国获包庇 需施加措施并要求相关机构执行 政府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予权力,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对潜逃英国6人实施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及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解释,这6名潜逃者在英国得到包庇,继续勾结外部势力,从事危害香港与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继续鼓吹分裂国家,颠覆中央政府及作出煽动意图,因此有需要采取今次行动,以应对、打击、阻吓及防止这些潜逃行为,并希望促使潜逃者拿出勇气,返港面对法律及司法程序。他强调除非获保安局局长特许授权,如违反有关措施,有机会被判最高7年监禁,警方一定严正执法。至于其他潜逃的通缉犯,当局会不时检讨情况,有需要时会根据法例,将他们作为指明潜逃者,对于他们的潜逃行为予以打击。邓炳强提醒市民,避免与潜逃者有任何金钱或财务上的瓜葛,或任何同流合污的情况出现,切勿以身试法。 2024-06-12 11:13:08 (1)

封面图片

23条立法|邓炳强称将修订「有关指明潜逃者措施及限制」

23条立法|邓炳强称将修订「有关指明潜逃者措施及限制」 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连续第五日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当局听取议员意见及经考量后,会对条文有关指明潜逃者的措施及限制提出修订,认为修改后仍然可以应对及打击潜逃行为,亦可平衡第三者利益。其中有关指明潜逃者的其中一项条件是「法庭发出手令后6个月期间已届满」,邓炳强说,知道很多议员表示关注,当局会积极考虑删除有关条文。至于有关指明禁止与不动产相关活动的措施,邓炳强说,会积极考虑加入条文,订明任何人不得因为与有关人士在成为潜逃者当日之前,所订立的不动产合约,而被视为违反条例。就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者合伙相关禁止的一些措施,邓炳强说,为令条文原意更清晰和令到一些无辜第三者放心,政府会积极考虑修订条文,明确规定如果任何人是根据有关人士成为潜逃者之前,产生的合约协定而成立合资企业或投资行为,将不会因有关作为而违例。邓炳强说,保安局局长可以酌情决定认为适当的措施,包括考虑采取措施的时机、涉及几多项措施等,而受影响的个人或机构,亦可向局长申请特许,局长会在不会不利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向受影响的人或机构按实际需要批出特许。 2024-03-12 10:29:50

封面图片

邓炳强︰暂没收到七一公众游行或集会申请

邓炳强︰暂没收到七一公众游行或集会申请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灭罪委员会会议后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暂时没有收到七一的公众游行或集会申请。他表示,任何人如果打算进行公众游行或集会,可以根据公安条例处理。至于首五个月的罪案数字没有包括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生效后的拘捕或定罪数字,邓炳强说,目前有299人因国家安全及相关案件被拘捕,当中175人被检控,有156人已被定罪或等候判刑,已包括有关条例生效后及之前涉及香港国安法的相关罪行,局方不适宜将每个罪类或罪行罗列是因为有相关罪行较敏感,披露细节可能会影响调查,甚至影响香港及国家安全,他指出,任何人违反或怀疑违反涉及国家安全条例,局方会根据法律搜集证据,并作出拘捕及检控。被问到香港记者协会明天举行周年会员大会,记协发声明表示有会员收到讯息指执法机关可能监视大会。邓炳强回应说,任何人如果觉得受到恐吓或有刑事罪行,欢迎随时报警。他指出,记协是没有认受性的组织,包括黑暴期间与黑暴人士同一阵线,很多名的前主要人士亦有阻碍警察执行公职等前科,近期协会选举时有不少报道,包括有参选人被取消资格、他亦留意到参选人大部分都是外媒记者,自由记者或甚至不是记者等。邓炳强说,虽然记协没有公信力亦没有代表性,但任何团体根据香港法律注册,都受到法律保障。 2024-06-21 19:44:42

封面图片

23条立法|邓炳强指潜逃者获专业资格 有关国家公信力会受挑战

23条立法|邓炳强指潜逃者获专业资格 有关国家公信力会受挑战 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继续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草案提出,可针对违反相关国安罪行的潜逃者,暂时吊销其专业资格。经民联林健锋说,若有关潜逃者「大话连篇」,已背负好多罪名的罪犯,仍可以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考牌执业」,质询当局若有关人士在香港的专业资格已被暂时吊销,会否要求香港的相关专业团体,通知外国有关专业团体,另外在香港又会如何处理有关问题,以彰显香港司法制度的透明度。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如果有些国家是因应潜逃者在港有相关专业资格,而赋予他同样的专业资格,理应予以取消,但若一些外部势力,厚颜无耻,明知该人士已失去相关专业资格,仍基于「政治原因」赋予,相信有关国家的公信力,将备受挑战。民建联的黄英豪及周浩鼎都提出,条例只要求相关专业团体,不时更新专业名册,并不合适,认为应改为「在合理时间内」更新,又或者即时更新名册。邓炳强回应指,若保安局已针对该名潜逃者提出指示,暂时吊销其专业资格,并不会因为有关人士的名字仍在专业名册上而受到影响,而当局亦留意到,好多专业团体都不会因为某人获得专业资格,即时更新名册,有可能每三个月或半年才更新。 2024-03-12 10:46:11

封面图片

23条立法|邓炳强称若不知浏览是为潜逃者提供资金不会堕法网

23条立法|邓炳强称若不知浏览是为潜逃者提供资金不会堕法网 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连续第4日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星期二会再加开4节会议,继续审理有关草案。就针对潜逃者「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的条文,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条例主要针对潜逃人士不能动用资金,但利息、收入等可以继续收取。他补充,潜逃人士正常会透过银行电子服务处理资金,但若银行协助潜逃人士处理资金即属违法。选委界议员陈绍雄关注有潜逃人士可能利用社交平台筹集资金,若市民未必知道相关平台与潜逃者有关,会否犯法;邓炳强回应,条例有免责条款,根据普通法精神,要市民「明知道」才属犯法,强调若市民不知道浏览社交平台是为潜逃者提供资金等,不会误堕法网。另外,条文亦列明,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将不动产租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有关潜逃者,或直接或间接向潜逃者租住不动产。经民联林健锋表示,业主可能在不知情下透过代理将单位租了给潜逃者,或租客将单位分租给潜逃者,他关注责任问题。保安局副秘书长廖李可期说,不同个案有不同情况,免责条款可让有关人士提出辩证。选委界的管浩鸣说,如果有人触犯相关条文,可被判监7年,关注如果只涉及租楼事宜就被判监7年,罚则可能过高。廖李可期回应,租楼事宜可大可小,又说7年只是最高罚则,但法庭在判刑时会考虑有关涉款。 2024-03-11 19:12:23

封面图片

邓炳强批评彭博社评论文章危言耸听

邓炳强批评彭博社评论文章危言耸听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致函彭博社,强烈反对并谴责其评论文章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误导。 综合《星岛日报》和《明报》报道,邓炳强星期二(3月12日)致函彭博社,反驳该社同日刊发的一篇题为《香港新国安法含糊不清 令人担忧》(Hong Kong’s New Security Law Is Worryingly Vague)的评论文章内容,称该文危言耸听。 彭博社评论文章提及,根据23条草案,如果发现有公司和组织为外国势力工作,香港特首可以禁止他们在港运营,并质疑会引起外国企业担忧。 对此,邓炳强在信中称,评论文章中有关“外部势力”的言论是不准确的,企业和组织不会因为“被发现为外国势力工作”而被禁止营运。 他说明,拟议的罪行旨在逮捕那些与外部势力勾结并使用不正当手段,例如故意作出重大不实陈述、使用暴力、威胁损害他人财产或名誉,意图造成干扰效果,例如干扰有关个人或组织,包括选举。正常正当的营商活动和对外交往不可能在无意间违法。 邓炳强认为,文章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执法行动与澳洲和新加坡的执法行动进行比较,也具有严重误导性。铲除国家安全属严重罪行,没有国家会袖手旁观,并称该篇评论文章也忽视了特区制定23条宪制责任。 邓炳强说,草案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尊重和保护人权;也明确界定了犯罪的要素,并规定了适当的免责辩护条件,以确保公众不会无意中触犯法律,从而维护法治。 他强调,维护国家安全、经济与人权相辅相成,23条立法是为了更好地维护香港居民和其他人权的权利和自由。 此前,邓炳强星期一(3月11日)致函《华盛顿邮报》,反驳该报10日刊发的一篇题为《香港以新安全法加倍镇压》(With new security law, Hong Kong doubles down on repression)的评论文章内容,并指其论调不当且具误导性。 2024年3月13日 11:15 AM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