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称修例加入防止阻碍代办工程条文 建议违者判罚款兼监禁
邓炳强称修例加入防止阻碍代办工程条文 建议违者判罚款兼监禁 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消防安全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草案目的是制订代办工程机制和一系列措施,协助及推动旧式综合用途及住用建筑物的业主遵从条例要求。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动议二读时说,草案赋权消防处及屋宇署代未能遵从条例的目标楼宇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以及在工程完成后,向有关业主收回代办工程的费用,借此协助有真正困难的业主提升旧楼的消防安全水平。当局亦建议在草案加入防止有人阻碍执行当局进行代办工程的条文,并订明阻碍执行当局履行有关职能的罚则,建议罚则为最高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 邓炳强说,维修和妥善保养私人楼宇,包括进行所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是业主的责任,政府只会在特殊情况下才会为不遵从条例的楼宇进行代办工程。 他又指,受条例规管的目标楼宇约有14000幢,目前已进行联合巡查及发出「指示」予超过10400幢目标楼宇,发出合共超过37万张的「指示」。虽然有约4成已获遵办或被撤销,但余下约6成仍在跟进中。他指出,「三无大厦」的业主可能因缺乏筹组能力等,无法筹组相关工程,政府认为有需要修例,协助有真正困难的业主让政府「进场」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2024-07-10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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