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

立法会二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 立法会二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议员在恢复二读时大多支持政府立法初心及建议,绝大多数议员支持政府的修正案。 他指出,如果疏忽照顾或虐待儿童的人是父母或照顾者,好可能不会被举报,当局提交修例的政策目标,是透过强制25类专业人员举报怀疑虐儿个案,编织全面及有效的网络,当局就修例提出多项修订,包括惩罚分两级制,以及加强对强制举报者的保障等。 孙玉菡说,条例会在立法会通过及刊宪后18个月后实施,期间政府会为相关专业界别提供培训,由社福、教育及医疗卫生界别组成的专业顾问团,预料明年下半年就相关指南举行简介会,当局亦会做好条例生效后的各项支援,包括增加儿童留宿宿位等。 2024-07-11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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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

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 香港特区立法会今日(11 日)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规定教师、社工、医护等 25 类专业人士必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否则须负上刑责,阻挠举报同属违法。(大湾区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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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举报虐儿草案三读通过 孙玉菡称逾十万专业人士齐守护儿童

强制举报虐儿草案三读通过 孙玉菡称逾十万专业人士齐守护儿童 立法会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25类专业人员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违例最高罚则为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条例通过后,将有超过10万名指明的专业人士,一起守护儿童。他又说,条例刊宪后18个月后正式实施,预计《强制举报者指南》明年下半年完成。 2024-07-11 1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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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继续审议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 立法会《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委员会,早上进入逐条审议阶段。对于条例草案提到「人员须在关键时间之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作出举报」,本身是注册社工的议员林素蔚关注,当中的「关键时刻」和「尽快」的定义,又认为「切实可行」意思可以很主观,问到当局是否设有时限,避免人员拖延。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说,每宗个案性质与复杂程度不同,不会划一指定时间及期限,希望为专业人员提供弹性作出判断。社署副署长黄国进补充说,每宗个案报告时间或有不同,如人员决定召唤救伤车为儿童处理伤势,举报时间会较短,可能大约一小时内;但如面对性虐待个案,受害人情绪波动或有自杀倾向,专业人员需要先处理环境问题和儿童情绪,因此需要留有弹性,只要该专业人员让法庭知悉已经在合理时间内尽快举报,亦已满足法例要求。他又指,会在《强制举报者指南》列出需要尽快举报的情境。对于条例草案列明「负责人代表管养、看管或照顾该儿童人士」,新民党黎栋国关注「负责人」涵盖的年龄范围,举例如负责照顾人士未满18岁,是否亦受到条例规管,委员会主席邓家彪问到,如果有家长将子女交予邻居看管,该邻居是否也属于「负责人」。黄国进说,根据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超过16岁具看管和照顾责任,均可界定为「负责人」,又指以往曾经有父母将儿童转交朋友照顾,其后出现严重后果,该人士被相关条例起诉,因此需要根据事实情况判断某人担当负责人的职责。律政司代表说,现时草案未有写明引用该条例,不能够直接引用《侵害人身罪》,可能需要再有修正案,将再与局方商讨。。 2024-05-18 1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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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周六再审强制举报虐儿草案 当局增严重伤害附表及免责条款 立法会《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委员会本星期六再开会审议。就指明专业人员强制举报虐儿的条文,政府提出多项修正案,包括建议引入「两级制」刑罚制度,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罚款5万元;或循公诉程序定罪,可罚款5万元及监禁3个月。当局提到,考虑到有需要为较轻微情节案件提供确定性,建议为循简易程序审讯的可公诉罪行订定检控期限,即是首先发现该罪行后的12个月。另外,当局提出新增有关「 严重伤害」附表,以增加举报门槛的确定性由四个项目组成,涵盖有关身体虐待、心理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顾的伤害,例如导致丧失视力或听觉、内脏损伤、骨折、表面烧伤、精神错乱或长期心理创伤等。政府亦建议,加入新的免责辩护条文,容许指明专业人员向法庭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作出举报。 2024-05-16 23: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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