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租契续期条例》生效
香港《政府租契续期条例》生效 港《政府租契续期条例》5 日生效。特区政府地政总署当日刊登首份续期公告,涵盖少于 6 年内到期的适用地契,这批次的地契全部获得续期,涉及 376 个地段,包括 309 个位于九龙以油尖旺区为主及 67 个位于香港岛的地段。 特区政府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说,条例秉承 1997 年 7 月订立的土地政策,简化地契续期安排,正是体现 “一国两制” 行稳致远对香港的坚实保障,为香港社会全力拼经济创造更好条件。(新华社)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