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在促销季购买中心城区 120 平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可补贴合同价 1.5%
河北沧州:在促销季购买中心城区 120 平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可补贴合同价 1.5% 7 月 6 日,河北省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中心城区(新华区、运河区、高新区、开发区)对购房群众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凡是在促销季期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 10 月 10 日),购买市中心城区(新华区、运河区、高新区、开发区)内,新建商品住宅且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商品住宅首次签约时间在 6 月 28 日之前或在 10 月 10 日之后退房重新签订合同的,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购房建筑面积在 120 平方米(含)以下的,按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的 1.5% 补贴;120 平方米(不含)以上,150 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按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的 1% 补贴;购房面积 150 平方米(含)以上的,不给予补贴。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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