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推进数据依法有序流通 拟于 7 月进行第二次审议

广州拟立法推进数据依法有序流通 拟于 7 月进行第二次审议 《广州市数据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正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拟于 7 月进行第二次审议。条例明确,建立数据交易场所、数据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引导数据流通交易,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有序流通。市统计部门应当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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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数据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正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拟于 7 月进行第二次审议。《条例》明确,建立数据交易场所、数据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引导数据流通交易,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有序流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数据处理过程中,投入数据、劳动、技术等要素的,依法享有与其投入和贡献相匹配的合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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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数据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探索跨境数据流通“白名单”制度

广州市数据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探索跨境数据流通“白名单”制度 《条例》还提到,南沙应当完善数据基础设施,推动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加强与港澳数据交流合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高效、有序流动。南沙应当发展壮大算力、数据算法、数据加工、数据服务等数据类核心产业,打造数据产业集群,打造国际数据合作产业发展集聚区。 广州将支持南沙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建设国际光缆登陆站和国际互联网接入绿色通道,探索开展离岸数据服务试点,构建数据跨境监管模式,探索跨境数据流通“白名单”制度,保障数据跨境安全。 广州还将支持南沙在保障重要数据安全前提下,探索与港澳相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重点平台建立专用科研网络,打造便捷的跨境互联网络环境,实现科学研究数据依法跨境互联互通。南沙应当推动建立跨境科研数据分级分类安全评估管理机制,并做好相关数据安全保障预案。 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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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拟授权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

《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拟授权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 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建设国际光缆登陆站、国际互联网接入绿色通道,探索开展离岸数据服务试点,构建数据跨境监管模式,探索跨境数据流通“白名单”制度。 探索与港澳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重点平台建立专用科研网络,打造便捷的跨境互联网络环境,实现科研数据依法跨境互联互通。 (广州市人民政府,南华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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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12月2日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要求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和有序流通,形成与数字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鼓励公共数据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公共安全前提下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 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制定数据流通和交易负面清单。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集约高效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 探索建立跨境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针对典型应用场景探索安全规范的数据跨境流动方式。 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推动数据要素相关技术和产业应用创新。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加快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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