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利用虚拟货币非法买卖外汇案例,赵东团队系首个案例

None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最高检:利用虚拟货币为媒介开展非法买卖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封面图片

中国最高检与国家外汇局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中国最高检与国家外汇局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中国官方发布的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显示,当前外汇违法犯罪中的资金跨境转移更加隐蔽、交易更加快速庞杂。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星期三(12月27日)消息,最高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这批典型案例共八件,主要涉及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分别是:赵某等人非法经营案,郭某钊等人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郑某东等人骗购外汇案,徐某悦等人非法经营案,李某杰非法经营案,章某虎、章某娴非法经营案,王某良等人非法经营案,张某群、吴某锐等人非法经营、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情显示,当前外汇违法犯罪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一是资金跨境转移更加隐蔽。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更多采取跨境“对敲”模式,境内划转人民币,境外划转外汇,境内外资金独立循环,有意逃避监管视线。 二是资金交易更加快速庞杂。银行卡、POS机、网络支付等支付结算工具便捷、高效,不法分子在全国范围内多银行、多层账户间清洗、分散、聚合资金,虚拟货币等新型支付手段更增加了资金划转的隐匿性。 三是非法信息发布传播“社交媒体化”。社交网络、直播平台充斥大量信息,境外网站、聊天软件提供私密交流工具,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和私密联络发布非法资金兑换招揽广告,对接非法交易,被打击封堵后,在极短时间内更换网址卷土重来。 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称,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下一步,外汇局将切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会同司法机关保持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 2023年12月27日 1:02 PM

封面图片

【最高检: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实现人民币与外汇兑换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高检: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实现人民币与外汇兑换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典型意义为: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实现人民币与外汇兑换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行为人以虚拟货币为媒介,通过提供跨境兑换及支付服务赚取汇率差盈利,系利用虚拟货币的特殊属性绕开国家外汇监管,通过“外汇虚拟货币人民币”的兑换实现外汇和人民币的价值转换,属于变相买卖外汇,应当依法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他人非法买卖外汇,以兑换虚拟货币为媒介提供帮助的,属于非法经营罪的共犯。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帮助他人间接实现本币和外币之间的非法兑换,系非法买卖外汇犯罪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应予依法惩治。提供虚拟货币行为人与非法买卖外汇人员事前通谋,或者明知他人非法买卖外汇,仍通过交易虚拟货币等方式为其实现本币与外币转换提供实质帮助的,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同犯罪。 快讯/广告 联系 @xingkong888885

封面图片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利用虚拟币进行外汇兑换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利用虚拟币进行外汇兑换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发文称,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虚拟货币非法买卖外汇案件获得判决支持,法院以被告人王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该案系以虚拟货币为媒介非法买卖外汇的新型犯罪案件。

封面图片

【广东省最高法发布判例:利用虚拟货币变相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

【广东省最高法发布判例:利用虚拟货币变相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 12月18日消息,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伙同邹某(未到案)、黄某(未到案)商量以虚拟货币USDT作为交易对象,按美元价格兑换人民币。商量好后,陈某在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向散户收购泰达币。因担心被抢劫,便雇请被告人李某以保镖身份护送与散户交易的现金。2022年2月,在中山市某高速路口,陈某利用手机与黄某进行泰达币交易约81.4万个,按当天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进行兑换共计人民币510万余元。租车返程途中,陈某、李某在检查站被公安干警人赃俱获,上述交易款项被当场扣押。 大埔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李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买卖虚拟货币的形式变相买卖外汇,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根据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认罪态度,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二人相应刑罚及罚金。宣判后,二人均表示服判。 快讯/广告 联系 @xingkong888885

封面图片

【最高检发布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涉及区块链等领域新类型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

【最高检发布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涉及区块链等领域新类型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 6月13日消息,最高检发布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以金融犯罪为主题,涉及私募基金型非法集资、伪造货币、POS机套现等犯罪行为,突出高质效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工作要求,更好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工作,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案件18万余人。依法从严惩治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区块链等领域新类型非法集资,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43件重大案件,2018年以来共起诉非法集资案件11万余人 快讯/广告 联系 @xingkong888885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