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早前审理一宗离婚案,夫妻结婚12年,育有两个女儿,直至今年决定离婚,但彼此都不要养抚养大,双方依然坚持己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早前审理一宗离婚案,夫妻结婚12年,育有两个女儿,直至今年决定离婚,但彼此都不要养抚养大女儿,双方依然坚持己见各不让步,最后法院判 二人不准离婚。
综合《极目新闻》等内地媒体报道,男子阿伟和阿佳(皆化名)2012年婚后育有2名至今均未成年的女儿,阿佳一直是全职妈妈,阿伟在外经营小事业,今年 阿纬突然向法院诉请离婚。 阿伟说,因为夫妻常为了琐事吵架,感情也出现裂痕,会抚养小女儿,但不想养大女儿。 阿佳说,她同意离婚,但因为她没工作,也没能力养小孩,希望法院把2个小孩的抚养权判给阿伟。 法官说,希望2人能考虑长女的抚养问题。 不过,尽管法官劝说,夫妻还是不让步。 阿伟指出,父母老了,他要外出工作,没能力养大女儿。 阿佳说,她也没经济能力抚养两个孩子。
法官认为,虽然夫妻都同意离婚,但都不愿意养长女,依最有利小孩的原则,如果离婚不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法院不支持。 法官说,考虑到双方对子女的推托行为,法院给了纸本《关怀未成年人提示》卡,希望夫妻能一起养2女儿,避免小孩在成长过程中遭受心理伤害,也提供良好生活环境。 法院强调,既然父母生了就要负有抚养、教育的务,即使离婚也要对未成年子女做妥善安排,不可把责任推给对方,法院难支持双方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