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以下称《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办法》,旨在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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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8月15日起实行。相比征求意见稿:

中央网信办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8月15日起实行。相比征求意见稿: 删除了“不得根据用户输入信息和使用情况进行画像”。 禁止生成内容中增加“损害国家形象”,删除“种族歧视”。 明确研发应用有关技术、但未向境内公众提供服务,就不需适用本法;新闻出版影视等领域对使用生成式AI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央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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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chigua 中国国家网信办拟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出台管理办法,规定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生成的内容,应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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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提供服务前应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安全评估; 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暴力、淫秽色情信息,虚假信息,以及可能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内容。 生成式AI的输出结果会存在因为训练数据集和算法局限而造成的偏差与错误,若管理办法落地,服务提供商的内部和外部的监管成本会相应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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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服务前需申报安全评估】

【国家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服务前需申报安全评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提供者应当明确并公开其服务的适用人群、场合、用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用户过分依赖或沉迷生成内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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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可通过属地网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

: 网信办: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可通过属地网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 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使用已备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情况,注明模型名称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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