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不该成为众矢之的。
#大公司负面消息 视觉中国不该成为众矢之的。 最近视觉中国又上了热搜,又是被骂,我觉得是有点可惜的。(无利益相关) 1. 摄影师说了自己把作品卖给了Stocktrek,然后他又把作品发在了公主号上,这个行为本身就不合理; 2. 视觉中国与 Getty 应该是有合作协议的,Getty 和 shutter stock 一样被了,于是视觉中国拥有他们部分图片的销售权; 3. 原作说他和Getty 无关系,但他知不知道 Getty 与 stocktrek 直接有没有商业合同就不知道了; 4. 作品只要授权商业平台销售,有商业协议或者拿到了,作品就不再属于原作,原作只拥有署名权,但并不拥有经营权,因为他已经拿到钱了,而且也不能二次销售或未经允许发布。即便是自己的作品,也不可以 5. 这件事的误会可能在于,视觉中国与 Getty 以及 stocktrek 之间的商业合同问题,可能是误会,但也可能是摄影师不懂法律; 6.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像是小明写了一本书,授权给张艺谋拍电影,张花了买了小明的版权,这时候小明又把书卖给了贾樟柯拍电影。小明说书是自己的,想卖谁卖谁。但如果你是张艺谋 你会愿意吗?贾樟柯也要拍桌子说你小明不厚道,一女嫁二夫; 7. 视觉中国是从 Getty 那里拿到了原作作品的销售权,至于 Getty 与stockterk 之间的商业合作,如果像原作说的那样的话,那视觉中国就是个冤大头; 8. 视觉中国的原罪是他太贵了,真的太贵了,一张照片要卖 500 块,还有更贵的,这对绝大多数媒体行业都难以承受。所以大家骂他,如果多骂骂能让价格降低的话,我也愿意骂。奈何人家图片全且质量好,还与大多数创作者建立了良性合作关系,所以大家一边骂一边用; 9. 但骂归骂,这都不应该为侵权和无知开脱,原作已经把自己作品卖出去了,至于能不能在国内公开使用,我觉得是不能的,理由在前面说过了,希望原作能公开他们的合同; 10. 版权,还是版权。版权意识在国内强调一百遍都不为过,这是一起版权纠纷,应该停留在版权问题上,让法律来解释,而不是占领道德高地骂万恶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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