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二套经济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报道了李一舟事件。

#内幕消息 央视二套经济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报道了李一舟事件。 这是直接捶死的节奏: “消费者需积极保留截图和相关证据,以便必要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如果被认定虚假宣传或消费欺诈,课程提供方将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同时直接售卖课程的互联网平台方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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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课程下架、账号被禁止关注后,央视财经频道也报道了李一舟AI课一事。报道指出李一舟用极尽煽动的文字、饱含感情的叙述,标榜清华大学博士和多家公司AI顾问的名头销售AI课程。有消费者表示课程非常水,很多内容从网络上就能得到。 报道中,有律师指出如果李一舟课程与广告宣传内容相差过大,或存在虚假宣传的成分,就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via 匿名 标签: #李一舟 #AI 频道: @GodlyNews1 投稿: @GodlyNews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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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从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纠纷化解、服务行为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范,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鼓励和倡导保险机构主动承担起市场主体应尽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保险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在产品信息披露方面,自律公约提出保险机构要主动通过有利于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披露产品和服务的性质、收益、费用、利率等关键信息,推进格式条款的标准化、简单化、通俗化。在销售行为规范方面,自律公约提出,保险机构应不向消费者进行欺诈、隐瞒或者误导性宣传,不夸大产品收益、不掩饰产品风险,不强制捆绑、搭售产品或服务。(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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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负面消息 抖音买到假toto后续:客服电话依然给出的是商家退货退款方案,不同意,且要求根据12315的方式,依消保法第44条要求平台提供商家信息供12315查处,但抖音客服说按平台规则他们无法向消费者提供,只能监管部门提交公函才能提供。但法律明确说是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提供,也就是说,平台客服认为他们的规则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此引用下法律原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我要补充举证,需要提供符合cma/cnas的检测机构鉴定报告,目前我查到的是国检这种国家检测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我现在只有搜一下有没有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符合要求。 根据上面的法条,我也打算同步继续投诉抖音电商所在地12315,要求平台提供商家信息。 搞笑的是客服还说可以自行商铺详情页查看工商执照,我说要不你去看下详情页,一个叫美凯龙之家的商铺,连工商执照都没有,居然是个个人售卖....销售的是家庭手工业产品,好吧,原来TOTO马桶盖属于家庭手工业,也不知道是怎么过审的。 补一下商家的正品承诺,商品细节(toto的字体都是歪的),简陋的说明书,toto官方客服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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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某、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温州)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判决书显示,上诉人李某诉称,特斯拉温州公司在向李某销售案涉车辆时,故意隐瞒车辆的一个电机型号与车辆一致性证书登记的型号不符的问题,诱使李某购买,存在销售欺诈。 被上诉人特斯拉温州公司辩称,特斯拉温州公司在交付车辆时对该车所存在的瑕疵不知情,并在李某尚未发现其所购车辆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主动告知,主观上没有隐瞒事实真相的故意。特斯拉温州公司对所售车辆的瑕疵不知情,系工作失误所致,不构成欺诈。 法院认为,特斯拉温州公司未在第一时间如实告知李某案涉车辆存在不能上牌使用的严重问题,其行为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应当对因欺诈行为造成的消费者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裁判结果为,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即退还李某购车款778200元、赔偿李某所支付的保险费16275.06元;撤销一审第二项、第四项,改判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温州)有限公司赔偿李某经济损失778200元等。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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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元的AI课卖了5000万 起底清华博士李一舟

199元的AI课卖了5000万 起底清华博士李一舟  不过,《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发现,李一舟其实出自清华美院,与AI、深度学习等专业毫不相关。2013年的一篇清华大学官网报道显示,李一舟是美院学生,当年是其在清华美院的第五年博士生涯。2月21日,《科创板日报》通过李一舟的抖音视频号发出采访请求,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一位FA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由于李一舟目前不融资,因此很少联系。记者获得了一份李一舟的联系方式,拨打电话后,却一直无人接听。清华博士卖AI课ChatGPT火了之后,看来又是“卖水人”先赚到第一桶金。飞瓜数据显示,李一舟售卖的AI课《每个人的人工智能课》一年内卖出约25万套,销售额约5000万。该课程原价为999元,现价为199元。而在抖音上,李一舟早已收获一众粉丝。作为财经自媒体,李一舟的个性签名为:清华大学博士、三家科技公司创始人、融资数千万、职业经理人、擅长解决AI人工智能、商业模式、知识IP和流量问题。从清华大学博士到三家科技公司创始人,再到融资数千万,及职业经理人等,无论哪个“title”,都让李一舟的AI课看起来颇有吸引力。创道投资咨询总经理步日欣在接受记者采访认为,卖课之所以可以赚到大钱,源于知识付费的脱实向虚。“每次toC销售的成功,其实都源于抓住了客户的恐惧心理或者渴望心理,或者是二者的结合体。”不过,在步日欣看来,想卖出课也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如果不是有众多粉丝积累的普通博主,即使各种渠道宣发大半个月,真正能吸引上来付费的用户也不会太多,从投入产出比看,不如去第三方平台讲一两个小时划算。在第三方视频号上,记者也看到,李一舟的每篇视频内容,都能收获上千、甚至上万个点赞。在“人工智能商业机会”这一内容上,点赞数达到6093个。普通人如何通过AI赚钱?李一舟认为有三大路径:一是AI图文带货。博主们可以通过AI大规模制作视频,达到出爆款的可能,但红利期只有3个月;二是TO B业务。学会调模型和提示词之后,与企业合作,微调出一条适合TO B公司的大模型,替客户做销售;三是用AI在多平台上开设账号,通过AI绘图和高级视频,以及精美物料,通过3-6个月的流量红利期,实现精准收获。总之,在李一舟看来,所有人都需要学习AI,因为在工作效率上AI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卖课前三次创业卖课之前,李一舟经常用创业、投资、打工人作为标签,谈及自己的感受。确实,李一舟有过三次创业。清华大学官网显示,李一舟的创业项目包括“魔镜”APP、“微蜜”APP和12sleep匙悟科技。其中,“魔镜”APP能够对镜子发出声波指令,让镜子成为“照相机”;“微蜜”是把人本身当成导体,通过手机屏幕上测算出皮肤角质层的饱和度,推荐今天该使用哪一类护肤品。12sleep匙悟科技,则应该是李一舟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数据显示,匙悟科技完成过3轮融资:2016年启迪之星创投、知卓资本、夏鼎资本参与A轮融资。2014年-2015年,匙悟科技完成过数百万美元的Pre-A轮,以及数百万人民币的天使轮融资。启迪之星创投的前身,本来就是清华创业园孵化器平台,专为清华大学科技园企业提供服务。有了启迪之星等投资机构的加持,又是清华系创业者,12sleep匙悟科技吸引了雷军的关注。《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12sleep匙悟科技进入过小米生态链。2016年,米家上线的一款众筹产品智能睡眠传感器Lunar,即为匙悟科技的新产品。 按李一舟的话说,匙悟科技的目标是年轻人,这类人群的家庭入口应该是卧室,匙悟科技将开放蓝牙协议给智能和非智能设备,成为“卧室媒体入口”。截至目前,12sleep匙悟科技依然存续,李一舟为实控人,而萁出任总经理的另一家公司北京一舸科技有限公司,则被北京悦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尚势资本也在其中,持股比例为9.9992%。值得一提的是,尚势资本投资过睡趣科技。李一舟称,“创业公司被收购后,作为副总裁,负责产品和供应链,帮助过另一家小米生态链拟上市公司,1年半销售额过10亿元”。AI课程群疑被解散从清华博士到“创业的公司被收购”,李一舟的早期经历亦算是顺利。此次,引起公众好奇的“199元的AI课程卖了5000万元”事件,将李一舟推至聚光灯下。不过,李一舟的AI课程群却疑被解散。一张网络截图显示,一舟AI人工智能实战训练营B已“无法在已解散的群聊中发送消息”。有网友甚至说,李一舟的AI课程是诈骗。记者通过B站看到了李一舟的部分AI课程内容,发现课程其实是对大模型、AI、ChatGPT概念、入门知识的梳理和讲解。严格意义上说,清华美院毕业的李一舟对AI专业知识也是门外汉。但李一舟的核心词是:设计和用户体验、AIoT、创业干货、副业落地。创道投资咨询总经理步日欣认为,AI课程其实是收消费者的智商税,抓住了部分消费者焦虑未来、渴望新知的心理。“从卖课经验看,一部分讲的是‘创业艰辛和融资逻辑’,另一部分就宣传‘上完课半个月搞定融资’,知识与情绪的差别可能就造成了课程的大卖。本来,从用户体验上讲,学知识本来就很累人,谁愿意付费受累,但’上一次AI课就能跟上时代、不被淘汰‘的宣传,则抓住了现代人的焦虑心理。”步日欣说。李一舟也在视频号上表示,普通人无论是否通过AI赚钱,但都必须跟上时代,否则饭碗可能不保。 ... PC版: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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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 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将执法权限从县级上收至省级,细化“情节严重”时顶格处罚的规定,以避免执法者自由裁量权过大产生的不平衡等问题。 财新记者获悉,草案二审稿在民事责任方面强化了与民法典的衔接。草案一审稿规定,因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个人信息处理者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草案二审稿根据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将其调整为,个人信息权益因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受到侵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这一调整被视为强化了民事诉讼中,企业自身举证的责任,而减轻了作为相对弱势方的个人的举证责任。 财新记者还了解到,此次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监管体制、处罚和法律责任的问题再次引发热议。 在分组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建议提升监管层次,把对具有跨地域性的、具有全网特点的网络数据提升为省级以上部门监管,以体现中央事权的协调。她还表示,要依照《行政强制法》,对能够行使查封、扣押职权的部门、程序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细化“情节严重”违法行为的类型,如,特别危害到重大的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情形,要处以更严厉的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孙建国对“多头治理”提出建议称,监管要突出主动,“作为信息化服务,出来一个软件、出来一个服务,相关部门都要责任很明确,不见得非要审批,但是要主动监管,主动检查信息服务,看这个协议符合不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原则和规定”。另外,要突出关口前移,监管好收集环节,以及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责任。“现在草案里看不到相关监管责任落到哪个部门,应该规定哪些部门的具体重要责任,这样人大监督才知道怎么监督,一些重点监管责任要在草案中写明确。” 针对“情节严重”的顶格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指出,高额罚款能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但其适用情节应进一步细化。“比如说什么是情节严重,这不太清楚,我担心实践中容易造成执法者自由裁量权过大,带来执法上的不平衡甚至混乱。” 王东明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邓丽转述其接到的全国人大代表邱光和的材料称,保护个人信息应注意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避免过度增加企业,特别是非专业从事信息处理业务,或以未基于信息处理活动开展主营业务类型企业的责任和负担。比如,草案二审稿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了“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营业执照”的重罚。而这是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的行政处罚,其建议法律要慎用规定。 二审草案在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原则的基础上,尤为强调对“超大型互联网平台”的监督。草案二审稿为此新增加了第57条规定,即提供基础性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二)对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处理个人信息的平台内的产品或服务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务;(三)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熊定中表示,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能否见实效还有待观察。他说,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监督不能仅看表面的隐私政策有没有写、用户协议有没有规范,还必须要了解企业处理个人信息运转的流程,但这中间又会涉及商业秘密。“这个涉及到企业本身很核心的商业机密,怎么让外部成员去监督?”熊定中担忧,这一规定在执行中极有可能流于形式,“比如邀请外部嘉宾看一看、介绍介绍、然后走一圈,就算完成监督了”。 同时,草案还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上,对此规定: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进行商业营销、信息推送,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 对于一审草案中对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相关条文中所指称的“公共场所”,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认为,应进一步明确“公共场所”的定义:“公共场所应该是指整体上供不特定公众使用的地方,比如图书馆、博物馆、医院、商场、公共交通设施等,而不应该包括私人场所的附带区域。对于公共场所的解释应该采用目的论的办法,要看这个场所是为了不特定的公众服务,还是特定的个人服务。例如居民小区等本质上属于私人场所的地方,则不能够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由强制使用个人身份识别的设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周敏建议,公共场所的监控设备所收集的个人图像、个人身份特征信息除了“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之外,还应在法律条文中明确其“不得用于商业等其他目的”,以便对违法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中国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近些年,各方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呼声不绝于耳。 早先在2020年10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当月,草案全文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财新1,2,中新社,21世纪经济报道,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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