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下)》by 洛克;
《政府论(下)》by 洛克; 1、洛克是为1688年光荣革命辩护; 他认为自然状态下,人就是自由(没有人奴役人)、平等(人人都有来自上帝的理性)的; 那么建立了国家以后,有了君主,就有了人奴役人; 这不合理,所以要革命,要恢复人自由、平等的状态;怎么恢复?方法就是建立法律; 通过法律把国王架空; 并且法律由人民来立法,个人权利优先,最主要的个人权利是私有财产(因为自然状态下个人财产由个人劳动创造),所以法律要保护私有财产; 而政府的作用仅仅是行政,也就是根据立法的法律条文来执行; 2、洛克主张平等,是因为人一生下来都有一样的来自上帝的理性,洛克的平等是指“理性”上的平等(不是指财富上的平等,不是指社会地位上的平等,不是指上下级平等,不是指天赋上的平等,不是指机会上的平等),通过理性来制定法律,把法律作为社会的行动准则,通过法律把国王架空;即通过平等引出理性,再引出法律;故平等、自由不过是建立法律的理由,目的是通过法律把国王架空; 个人来说,未成年无法自由,因为理性不完全,所以无法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时候应该受家长统治,家长让他受教育,使他理性得以成熟,成年后,按理性约束自己的意志,你就有了自由,要为自己选择负责,当然你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 对国家来说,未成年民族无法自由,因为理性不完全,所以需要国王统治,等成年后,就需要把权力交回给人民,人民通过理性为国家立法,政府按照法律条文治理国家,而不是政府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3、为什么天朝3000年一直没有法律呢?因为天朝普遍贫穷,没有私人财产,当然就没有什么好纠纷的,也就不需要法律,因为法律的执行是有成本的,当法律执行成本比社会收益还大,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但现在私人财产多了,就会有人发现这个漏洞,于是开始通过婚姻再离婚等方法分你的财产,慢慢纠纷越来越多,为了社会的正常交换,就需要制定法律,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私人财产,才出现了依法治国; #政治 #法律 #自由 #社会 @daxia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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