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 法院判决一女子应当支付男子大约60万元,用于其在阿联酋预订的机票和酒店住宿
阿联酋: 法院判决一女子应当支付男子大约60万元,用于其在阿联酋预订的机票和酒店住宿 女子被要求向一名男子支付299,000迪拉姆(大约60万元人民币),用于其在阿联酋预订的机票和酒店住宿 阿布扎比家庭、民事和行政案件法院判决一名女子向其同事支付299,722迪拉姆,该同事通过其与航空公司和旅行社的关系,为她和家人安排了机票和酒店预订。原告承诺稍后付款,但即使回国后也未付款。 原告称,该女子旅行回国后未结清商务舱机票和酒店预订款项,总计333,025迪拉姆,因此原告被迫在获得旅行社折扣后自行支付这笔款项。 庭审期间,法官对原告进行了质询。原告确认其为被上诉人及其家人预订了总计299,722迪拉姆的机票和住宿,但尽管被原告多次要求付款,她仍未付款,原告被迫自掏腰包支付。法官还表示,有证人可以佐证其说法。 被告否认了这些指控,称原告在工作单位负责订票,并将机票和预订作为礼物赠送给被告,被告接受了。 (什么 ??? 谁送六十万元的礼物???) 证人还确认听到了原告与被上诉人要求付款的电话通话。在审查了包括双方短信(被上诉人未否认)和证人证词在内的证据后,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并要求该女子向原告支付299,722迪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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