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6日通过修改《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公布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6日通过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公布日起施行。
女方的延长生育假由30日增加到60日,男方陪产假仍为15日;
新设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夫妻双方经单位同意可以调整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减少延长生育假则男方可以增加相应天数陪产假;
父母需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可获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护理假。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5日通过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公布日起施行,同样将女方延长生育假增至60日、及增设三岁前每人五天的育儿假。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4日通过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奖励生育假增加至90日,三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给15日育儿假。
(健康北京,澎湃新闻,青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