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总被判刑18年,罚金855万

盘总被判刑18年,罚金855万 近期,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滨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855万元。自此,该案尘埃落定,李某滨将面临十余年的监禁,流下悔恨的泪水。 该案件由最高检和公安部挂牌督办,李某滨于2018年至2021年间,通过“蛇头”偷渡至缅甸,租赁宾馆场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随着业务的扩展,他们将宾馆改造成诈骗窝点,帮助境内外诈骗团伙进行诈骗活动,并成立“卡部”以转移赃款。该犯罪集团在宾馆内的参与人数一度超过1000人,累计收取租金高达3000万元。 此团伙的电诈业务还扩展至老挝、尼泊尔,涉及“杀猪盘”、虚假投资理财、“刷单返利”等多种类型的诈骗,受害人达到700余名,涉案金额近亿元。龙岩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三次集中收网行动,抓获69名犯罪嫌疑人,并查扣总价值超过2亿元的财物,包括房产、豪车、黄金和奢侈品等。 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对122名犯罪分子提起公诉,法院对所有被告作出有罪判决,首要分子被判刑时间在三年至十八年不等,且均处以罚金。该案件的处理,彰显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也为广大市民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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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了5万块,他被判刑3年 今天,最高法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从严惩处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前科又再次实施电诈犯罪人员。 被告人杨某曾因参与实施“虚假期货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被判刑。2023年底,杨某又与被告人吁某、方某文商定利用购物平台实施网络“刷单”诈骗。杨某等人在网上低价购进箱包,在网站店铺标价588元出售,并在网络上发布刷单广告,许诺刷单者购买并收到箱包后发布好评文案,即可根据刷单者粉丝数量给予15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好评稿费。 在刷单者收到箱包并发布好评文案后,杨某等人以审核好评文案需要时间为由故意拖延,待刷单者购买订单自动确认收货,刷单者支付的588元自动划入杨某等人的账户,致使刷单者无法退货退款。从2024年1月中旬至2月初,杨某等人引诱刷单者下单300余单,共计诈骗103名被害人人民币5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吁某、方某文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杨某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判刑,有犯罪前科,予以从重处罚。综上,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文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吁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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