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关注生育支持政策,国家卫健委:将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

代表关注生育支持政策,国家卫健委:将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 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相关议题备受社会关注,代表所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相继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代表工作委员会公布一批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发布的10个案例涵盖了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汽车发展、交通物流降本增效、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电报频道 - #娟姐新闻: @juanji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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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教育部将代表关于职业教育的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教育部将代表关于职业教育的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 教育部将代表意见建议吸纳写入政策文件,努力转化为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2月20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布一批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典型案例,介绍代表建议的形成过程以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相关情况。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发布的10个案例涵盖了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 电报频道 - #娟姐新闻: @juanji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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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健委:生育支持措施需全国“一盘棋”

吉林省卫健委:生育支持措施需全国“一盘棋” 吉林省卫健委近日在答复有关少子老龄化问题时说,将积极向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全国“一盘棋”的配套支持措施,如生育、照护、哺乳育儿等假期,明确假期企业的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建立统一的生育补贴、托育补贴、住房补贴等经济补贴机制。 根据澎湃新闻星期六(12月9日)报道,吉林省卫健委在答复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我省少子老龄化问题的建议》时透露,将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顶层设计建议。针对目前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实施效果,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全国“一盘棋”的配套支持措施,如生育、照护、哺乳育儿等假期,明确假期企业的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减轻企业发展压力;建立统一的生育补贴、托育补贴、住房补贴等经济补贴机制,减轻家庭养育压力,切实提升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实施效果。 吉林省卫健委介绍,该省采取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细化任务等方式,及时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全国第一个完成了地方性法规修改工作,比国家要求提前一个月完成任务。在配套支持措施方面,该省将按政策生育的女职工产假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等。 报道指出,此前,地方生育假时长不一等情况已引起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注意。国家医疗保障局2022年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时指出,目前地方在国家法定产假外的假期设置差距较大,时长不一,功能定位不甚清晰,法律地位尚不明确,有必要在国家层面予以统筹研究,推进统一规范,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各类生育假的成本分担机制,切实保障生育女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女性平等就业。 另外,《中国人口报》理论版今年10月刊发的一篇文章指出,各地各自出台存在差异的儿童津贴政策,会对出台全国统一的儿童津贴政策造成障碍。该文呼吁,国家层面应尽快研究全国性的儿童津贴政策,强化政策的统一性,明确儿童津贴政策的目标、内容、待遇标准以及责任主体等。在此过程中,应注重化解地方政策过度“零散”所产生的不良效应;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统一的儿童津贴标准,同时还应建立儿童津贴待遇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等。 2023年12月9日 2: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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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子生育支持措施有何亮点?国家卫健委组织有关专家解读

一揽子生育支持措施有何亮点?国家卫健委组织有关专家解读 【核心阅读】着眼于人口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我国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方面,提出一揽子生育支持措施,聚焦家庭育儿方面的痛点难点,重点解决生育养育的急难愁盼问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国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方面有哪些进展?《若干措施》有哪些重点和亮点?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解读。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我国总体上已由人口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明显的趋势性特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新的人口环境和条件。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的生育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经济支持、服务支持、时间支持、文化支持四个方面。经济支持。国家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将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23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生育补贴制度。20多个省份按程序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服务支持。“十四五”规划将“千人口托位数4.5个”作为重要指标。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一系列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普惠托育专项行动。会同财政部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会同全国总工会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评选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会同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开展托育职业技能竞赛。时间支持。各省(区、市)普遍延长产假至158天及以上,超半数省份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不低于158天。各地均设立15天左右的配偶陪产假、520天不等的父母育儿假。文化支持。2023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等14部门部署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生育友好、普惠托育服务等主题宣传活动。民政部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家认为,《若干措施》着眼于我国人口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充分考虑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方面,提出一揽子生育支持措施,形成系列综合性支持政策。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原新说,《若干措施》用整体性思维全面推进生育支持和生育友好政策体系建设,旨在通过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为生育和养育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解决生育养育的急难愁盼问题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建立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是提升生育意愿、释放生育潜能的重要举措。《若干措施》在生育补贴、生育保险、休假制度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央民族大学人口与民族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杨菊华说,《若干措施》提出,“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分娩镇痛技术的实施,有助于消除“想生不敢生”的顾虑;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有助于缓解不孕不育人群的经济困扰,满足家庭的生育意愿。这些措施既着力解决“不愿生”“不想生”的问题,也着力解决“不敢生”“不能生”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副院长、教授杨凡认为,《若干措施》聚焦家庭育儿方面的痛点难点,重点解决生育养育的急难愁盼问题。例如,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等措施,回应“不好生、不好带”的问题,使家庭在生育、养育两个阶段都能获得服务和支持;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回应“养不起”的问题,努力降低家庭在生育、养育、教育方面的成本,减轻家庭的育儿负担;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措施,回应“不想生”的问题,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石人炳说,《若干措施》将“生友好”与“育友好”结合,重点实现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政策目标;将“全人群友好”与“全生命周期友好”结合,关注灵活就业、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流动人口,要求做好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将生育、养育、教育、就业等人生阶段有序衔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石智雷认为,《若干措施》将生育权益作为重要考量,设身处地为居民着想,确保育龄群体“怀得上”“孕得优”“生得好”“养得起”。加快完善托育支持政策体系婴幼儿托育服务事关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幸福。《若干措施》提出了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包括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等。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史毅说,当前我国托育服务以民办机构为主,提高公办托育机构在服务供给体系中的占比,是提高托育服务普惠性、可及性的重要举措。在建设公办托育服务网络中,既需要做好公办机构点位布局的规划工作,发挥公办服务的兜底保障作用;也需要积极推行公建民营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普惠、多元、优质托育服务,确保服务的灵活性和多样性。《若干措施》提出,“科学规划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优化托育服务精准供给。”史毅认为,推动部分有条件和需求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既有助于提高既有资源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惠托育服务需求。发展托幼一体服务需要充分尊重儿童早期发展规律,做好幼儿园托育师资培训和适儿化改造,将幼儿园托班统一纳入托育服务标准规范和综合监管体系。《若干措施》提出,“统筹社区各类资源,发挥贴近居民的服务优势,提供更多免费或低收费用房场地,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史毅认为,送托距离是影响婴幼儿家庭接受托育服务的重要因素。通过丰富服务类型和模式提高托育服务的方便性和可及性,是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空间资源不足是制约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的主要因素,需要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加快补齐托育服务设施短板。在已建成的居住区,要统筹社区各类资源,提供更多免费或低收费用房场地;在新建居住区,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落实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 -电报频道- #娟姐新闻:@juanji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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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就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答记者问。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就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答记者问。 负责人指,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立足国情,遵循规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积极应对生育水平持续走低的风险,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负责人称,党的十八大以来,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由于政策调整原因全国累计多出生二孩1000多万人。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由2013年的30%左右上升到近年来的50%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从2013年的118降至目前的111左右。 对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近年来出生人口仍有下降的现象,负责人说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规模不断下降,婚育年龄推迟造成当期生育的妇女减少。二是群众生育意愿降低。目前,我国“90后”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仅为1.66个,比“80后”低10%。教育、住房、就业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成为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排名前三的原因是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三是新型肺炎疫情影响。 负责人表示,实施三孩政策,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对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对改善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等方面的影响,负责人称,长期看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扩大新增劳动力供给,减轻老年人口抚养比,缓和代际之间矛盾,增加社会整体活力,降低老龄化峰值水平。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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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明确5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加快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支持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发挥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 #基金 作用,落实和完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制度。二是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鼓励长期资金投向创业投资,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投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丰富创业投资基金产品类型。三是加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符合创业投资基金特点的差异化监管,有序扩大创业投资对外开放。四是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政策。五是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优化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环境,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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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防止出台影响创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防止出台影响创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优化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环境。建立创业投资新出台重大政策会商机制,各部门在出台涉创业投资行业、创业投资机构等重大政策前,应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出台影响创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创业投资行业统计分析体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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