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公布。相比征求意见稿:

中央网信办《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公布。相比征求意见稿: 简化对手机系统分龄区间的规定,仅保留“16岁以下每日限1小时、16–18岁限2小时”,其余按需。 APP应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外链信息内容风险。 删除原来要求APP提供“家长关联账号”为孩子标注拣选信息内容的规定。 (中央网信办)-电报频道- #娟姐新闻:@juanjienews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中央网信办就《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中央网信办就《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未成年人模式应按3、8、12、16、18设五个分龄区间。 终端(手机平板手表等)的未成年人模式下,除白名单应用外: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提供服务,8岁以下每日限时40分钟、16岁以下限1小时、16–18岁限2小时。 未成年人模式下的APP:(除即时通讯工具外)应关闭陌生人私信功能;应对不健康信息屏蔽外链;不得设置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主题的群组或话题。 未成年人模式下,未经家长豁免:12岁以下者不得自主安装APP,16岁以下者只可自主安装商店未成年专区的APP;禁止通过外链下载APP。法规明令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的应用程序和服务,不得被家长豁免。 (中央网信办)

封面图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移动智能终端应提供未成年人模式,退出需家长同意。使用时长管理,超出后关闭非必要应用。默认使用总时长,8岁以下40分钟,8到16岁1小时,16岁以上不满18岁2小时。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应对未成年人提供分龄内容服务,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网络直播限制消费,社交网站应关闭陌生人私信功能。不满12岁不让自己下载app,12岁以上不满16岁只能下载未成年人专区中的应用,禁止通过外链下载应用程序。

封面图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封面图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网络生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封面图片

中央网信办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中央网信办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规定拟要求,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修改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用户标签的功能。 规定拟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应当履行自评估并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网信部门将根据服务的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算法推荐技术处理的数据敏感程度、对用户行为的干预程度等对服务提供者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规定拟要求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模型、数据和应用结果等,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或者高额消费等违背公序良俗的算法模型;应当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库,完善入库标准、规则和程序。 (中央网信办)

封面图片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公布,自2024年1月起施行。相比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公布,自2024年1月起施行。相比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未成年人进行商业营销;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虐待胁迫等侵害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在“服务提供者不得设置主题为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的社区、群组”之后增加“、话题”。 删除了“新闻媒体应客观审慎适度报道涉未成年人事件”的条款。 (中央网信办)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