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出自国家医保局公众号文章:《原研药概念是时候退出中国了!》
以下内容出自国家医保局公众号文章:《原研药概念是时候退出中国了!》
在大家心目中,一般将原研药和专利药混同,实际上,国际上,一般以专利药物(patented drug)称呼,并无“原研药”的概念。其实,“原研药”并不是医药专业术语,而是中国独有的概念。
2000年11月21日,原国家计委发布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其中第六条规定:区别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与非GMP药品、原研制与仿制药品、新药名优药品与普通药品定价,优质优价。
第7条还提出了单独定价的办法,只要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明显优于或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其他企业生产的同种药品的,就可以向定价部门申请单独定价。
这两条规定不仅给了“原研药”价格特权,还从官方层面认可了“原研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实际上,原本原研药和质量没关系的,但为何这项政策却将优质优价和“原研药”的概念牢牢绑定在一起,笔者猜测或许是因为总要给高价一个合理的理由,当时这或许是一个解决办法,但是到了现在却被营销利用,成为外资药企刻意用营销话语陷阱来压制“仿制药”,让专利过期药还能卖专利期价格,成为他们高价收割中国患者韭菜的一把小镰刀。
经过多年的中国医药工业的发展,尤其是药监局推行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后,中国本土药企已经大幅度提高了药品的质量。“原研药”的概念已经变成了跨国药企在中国应对专利悬崖的话语陷阱,我们是时候对所谓的“原研药”祛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