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辟谣,有史以来最傻逼的谣言,不得好死的人拿天灾去乱制造谣言,这种人真的地震了第一个给你震死,拿个小号又改头像又改名字的来乱投

辟谣辟谣,有史以来最傻逼的谣言,不得好死的人拿天灾去乱制造谣言,这种人真的地震了第一个给你震死,拿个小号又改头像又改名字的来乱投稿乱制造恐慌。 拥有目前全球最顶尖科技的美国,中国,俄罗斯 都只能提前预判地震前的几秒至几十秒而已。 你这能预判几个小时的是 外星人 还是哪路神仙 告诉你的吗?而且你知道9.8级到底是什么概念吗? #新闻 #曝光 #跑路 #东南亚 全网曝光@RJJJJ 聊天大群@DDDDA 灰产新闻@xinwenDD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网友回复 辟谣辟谣,有史以来最傻逼的谣言,不得好死的人拿天灾去乱制造谣言,这种人真的地震了第一个给你震死,拿个小号又改头像又改

#网友回复 辟谣辟谣,有史以来最傻逼的谣言,不得好死的人拿天灾去乱制造谣言,这种人真的地震了第一个给你震死,拿个小号又改头像又改名字的来乱投稿乱制造恐慌。 你这能预判什么时候来地震是 外星人 还是哪路神仙 告诉你的吗?而且你知道9.8级到底是什么概念吗?是瓦城地震的三倍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示范区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刘某某编造谣言案

#微博辟谣# 示范区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刘某某编造谣言案 - 转发 @开封示范区警方在线: #打击网络谣言共建清朗家园#【示范区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刘某某编造谣言案】2024年06月17日,刘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抖音转发“日本天皇诞辰纪念日在沈阳隆重召开,中国各界300人士参加日本天皇庆生活动”的视频,该谣言信息引发社会较大负面舆论。经调查,刘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以后不信谣、不传谣,示范区分局城西派出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平安开封#打击网络谣言共建清朗家园#@开封网警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有3万多人不见了” 平江网民毛某某编造谣言被拘留

#微博辟谣# “有3万多人不见了” 平江网民毛某某编造谣言被拘留 - 转发 @红网: #辟谣侠盟#【“有3万多人不见了” 平江网民毛某某编造谣言被拘留】7月6日,平江县公安局网上巡查、调查发现,网民毛某某发信息给其好友内容包含"很多尸体我们在高处看着随着汨罗江被冲走,有3万多人不见了"等不实信息。随后,该聊天记录截图被大量浏览和转载,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 经全面调查取证,网民毛某某对其为图一时“口嗨”,散布网络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7月8日,平江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平江公安)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王某为博取“流量”使用安全帽、铁链等道具作秀并编造谣言,被罚!

#微博辟谣# 王某为博取“流量”使用安全帽、铁链等道具作秀并编造谣言,被罚! - 转发 @六安广播电视台: 【王某,被罚!】6月30日下午,为博取“流量”进而谋利,一网名为“大**沙”男子通过社交媒体直播,在直播时使用安全帽、铁链等道具作秀并编造谣言,在网络上引起不良影响。 舒城县局网安大队联合治安大队、城东派出所将“造谣者”抓获,违法嫌疑人王某对其为蹭热度编造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加强鉴别、识别,关注权威发布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一网民编造谣言,被开封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微博辟谣# 一网民编造谣言,被开封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转发 @开封示范区警方在线: #打击网络谣言共建清朗家园#【依法打击网络谣言 共创文明网络环境】 6月22日,梁苑派出所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网民在网络媒体上发布“开封高中即将招收4+2学制初中部的信息”,民警对此条讯息存疑,而22日正值中考举行时间,如此条信息不实且广泛传播的话,将有可能影响中招考生的心态,造成严重的后果和社会影响。民警迅速联系开封市教育局,经核实此条为虚假信息。在分局网安大队配合下,梁苑民警迅速找到信息发布人史某某。据史某某供述,其为吸引流量,通过今日头条平台编造“开封高中即将招收4+2学制初中部的信息”的谣言信息,该视频被网民大量评论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史某某已被梁苑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平安开封@开封网警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典型案例】那些博人眼球的网络谣言

#微博辟谣#【典型案例】那些博人眼球的网络谣言 - 转发 @济南网警: 【典型案例】那些博人眼球的网络谣言 一、典型案例 案例1:2024年3月,济南一网民为博取流量,制造“济南发生地震”的谣言信息,通过抖音账号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济南公安依法对制造谣言违法人员钟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2:2024年5月,济南一网民听信“济南一银行要倒闭”的谣言,通过微信群进行传播散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济南公安依法对传播谣言违法人员藏某作出行政处罚。 二、以案释法 通过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平台,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等目的,编造虚假信息,制造、传播谣言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三、相关法律条文 01|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02|行政违法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是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3|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公安提醒 现代网络信息传播速度飞快,网络资讯信息量巨大,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在网络上发表各类言论及信息,但是如果言论、信息的真实性并未核实,或是为了吸引眼球获取关注,刻意编造虚假信息,难免造成对社会公众的误导。因此,发布、传播言论、信息时应当避免误入法律禁区。传播网络谣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刑事责任。 来源:章丘公安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