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院披露一起以虚拟货币为媒介非法买卖外汇的新型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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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察二分院:利用虚拟币进行外汇兑换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市检察二分院发文称,日前,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虚拟货币非法买卖外汇案件获得判决支持,法院以被告人王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该案系以虚拟货币为媒介非法买卖外汇的新型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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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机关:以虚拟币为交易媒介,实现外汇与人民币的货币价值转换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抽屉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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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经济下行容易导致涉虚拟货币等新型金融犯罪案件增发】

【律师观点:经济下行容易导致涉虚拟货币等新型金融犯罪案件增发】3月11日消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金融系统代表委员聚焦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信托法、金融稳定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惠金融法等领域,呼应时代与行业发展新变化,回应金融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统筹兼顾金融发展、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为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贡献智慧。上海定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肖波律师表示,法律存在滞后性,及时修订和推进金融立法,才能为新形势下的金融稳定保驾护航。一方面,经济下行容易导致金融犯罪案件增发,比如涉虚拟货币等新型金融犯罪。加快推进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才能打击不断“创新”变化的金融犯罪。另一方面,若法律缺位,金融创新会落入灰色地带、无法被及时纳入监管,野蛮生长可能带来不可预估的后果,甚至可能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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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检察院也出台意见:办理企业涉罪案件,贯彻少捕慎诉政策。by匿名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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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机关:以虚拟币为交易媒介,实现外汇与人民币的货币价值转换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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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利用虚拟货币为媒介开展非法买卖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最高检:利用虚拟货币为媒介开展非法买卖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近日,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8件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针对典型案例中出现了利用虚拟货币为媒介开展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指出,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其表示,当前越来越多的非法买卖外汇犯罪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实施。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间接实现外汇与人民币的货币价值转换,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应予依法惩治。对涉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犯罪事实进行引导取证、审查判断,需要熟悉虚拟货币交易相关技术特征,以利于提高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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