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发布《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的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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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香港STO新规:有关中介机构从事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的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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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今年稍后向中介机构发通函 适应生成式AI机遇及风险

证监会:今年稍后向中介机构发通函适应生成式AI机遇及风险证监会中介机构部发牌科总监兼金融科技组主管黄乐欣表示,证监会今年稍后将会发出通函,向中介机构提及现行规则和实务守则,以适应生成式AI带来的机遇及风险。黄乐欣出席一个活动时表示,资产管理业已应用传统AI模型多年,包括用于投资决定,现行的证监会条例已覆盖AI应用,但当局对这方面继续保持警惕,认为生成式AI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亦产生新风险,包括数据私隐等。黄乐欣又说,证监会听到代币化带来很多潜在好处,包括提高产品周期效率、提升透明度、缩减结算时间及节省成本。她指,代币化可成为市场基础设施的底层技术,而不是仅仅将产品代币化,并作为新产品分发。她亦强调,代币化产品需要符合证监会守则,至于代币化能否达到一定规模,目前仍言之尚早,但值得业界进行相关试验,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亚洲金融枢纽,金融基建应保持与时并进。她说,新科技带来新风险,例如拥有权问题、技术及网络安全风险等,证监会现有指引著重于传统金融工具代币化,并为中介机构提供指引,如何管理相关新风险。2024-06-2415:0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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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将坚持“一案双查”在今日召开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表示,这些年,证监会逐步积累了大量有效的监管数据,在运用大数据比对方面也形成了很多成果。证监会将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恶劣行为,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我们还将注重全流程监管执法,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日前我会对思尔芯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这也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的首例;畅通“出口端”,对重大违法企业坚决出清。对于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违规占用担保等“监守自盗”行为,证监会将打好“组合拳”,通过打击惩处,清查追偿、限期整改、移送公安,让其“人财两空”。此外,对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我们将坚持“一案双查”,督促、警示“看门人”切实归位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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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中介人从事代币化证券活动提供监管指引证监会就中介人从事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向业界发出通函,就应对及管理代币化技术引起的新风险,提供清晰监管指引,以支持业界继续创新,同时从投资者保障角度采取适当防范措施。证监会强调,监管方针首要原则是「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鉴于代币化证券的性质基本上是以代币化作为包装的传统证券,因而继续适用规管传统证券市场的法律及监管规定。证监会认为,没有需要施加「仅限专业投资者」强制规定,但代币化证券发售如未获《证券及期货条例》认可,或不符合招股章程制度,则只可向专业投资者发售,或依据相关制度适用豁免情况下进行。通函指出,中介人如果分销代币化证券或就此提供意见、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第二市场买卖等,均受证券相关活动现行操守规定管限。此外,中介人亦应管理与传统证券无关的新风险,包括区块链网络中断及网络保安风险等。证监会评估有关申请时,会考虑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保险或补偿安排是否令当局信纳,举例平台要证明发行人已实施管理监控措施,以防范发生盗窃及黑客入侵风险,从而保护使用公有非许可制网络的代币化证券持有人。2023-11-0217: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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