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认为版权法不应适用于人工智能训练
Google认为版权法不应适用于人工智能训练据《卫报》报道,Google已向澳大利亚监管机构提交了一份案例,要求其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也许出版商应该可以拒绝。,但这是出版商的责任,而不是Google的责任。《卫报》看到的Google提交的文件呼吁澳大利亚采用“版权制度,能够适当和公平地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以便能够在澳大利亚对人工智能模型进行广泛而多样化的数据训练,同时在他们不喜欢使用人工智能系统来训练他们的数据的情况下,支持实体的可行选择退出”。”据报道,这与Google之前向澳大利亚提出的论点类似,只是它添加了看似合理的退出选项。然而,要求出版商明确选择退出对其数据的任何人工智能培训意味着出版商必须知道他们的作品正在被抓取。那么,由于监管机构正在为所有人工智能提供商制定计划,这也意味着可能无法证明一家公司是否已经停止抓取数据。此外,理论上,人工智能公司可以延迟该过程,Google并未具体说明该系统如何运作。Google是总部位于美国的大型科技公司联盟之一,该联盟最近承诺为人工智能行业建立最佳实践。...PC版:https://www.cnbeta.com.tw/articles/soft/1376013.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tw/view/13760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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