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拒绝就歌曲《愿荣光》批出禁制令
高等法院拒绝就歌曲《愿荣光》批出禁制令律政司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以任何方式传播歌曲《愿荣光归香港》,高等法院今日颁布书面裁决,拒绝批出禁制令。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表示,法庭需在社会上互相抗衡的利益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在应用《香港国安法》时,寻求与本地法律衔接、兼容和互补。法官提到,律政司的申请要求法庭行使特殊权力,批出针对所有身处香港人士的禁制令,考虑到禁制令会对无辜的第三方造成影响,法庭需要深思熟虑。法官表示,法庭不信纳禁制令会有真正功用,而违反禁制令而进行的藐视法庭法律程序会涉及证明相关的刑事罪行,所以强制执行时不会更加容易,而法庭信纳强制执行禁制令时会与相关的刑事法律互有冲突,举例指,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罪行须在刑事法庭提出检控。法官又表示,认同在考虑禁制令申请时须顾及言论自由的权利,尤其批出禁制令可能会产生「寒蝉效应」,即动机清白的人士或会害怕违反禁制令的后果,因此选择不参加涉及该歌曲的正当活动。但若非禁制令所列的行为已是可惩处的刑事行为,以及执行禁制令会与刑事法律互有冲突,法庭便会裁定,即使禁制令会产生寒蝉效应,但基于国家安全的根本重要性,仍应批出禁制令。律政司早前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及临时禁制令,禁止4项与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有关的非法行为,包括以任何方式广播、转载、发布或复制相关歌曲等。早前入禀状亦附上32条与《愿荣光归香港》有关的Youtube影片连结,要求法庭下令禁止这些影片的发布,以及任何人改编的曲调或歌词或曲词。2023-07-2816: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