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并动态调整。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属性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按照外商投资管理有关要求并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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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发改委:最大程度鼓励民企参与PPP中国官方此前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将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中国国家发改委发言人李超对此表示,上述举措旨在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据中新社报道,李超星期四(11月1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国国家发改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新机制有三方面特点:在参与主体上,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在收益来源上,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在操作模式上,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李超说,中国推进PPP的初衷,主要是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引入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就是要坚持初衷、回归本源,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李超指出,新机制明确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将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推动民间投资结构持续优化调整。新机制也明确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清单将项目按照不同特点分为三类: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属性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李超强调,项目清单不是准入清单,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也应该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据《证券时报》早前报道,中国国家发改委11月8日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强调,要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2023年11月16日6:0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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