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评论:封堵违规减持“漏洞”要精准有力】

【证券时报评论:封堵违规减持“漏洞”要精准有力】今年8月以来,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并出台相关细则,回应市场关于完善“关键少数”股份减持制度的期待。一系列监管措施出台,加大了对减持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减持行为监控、交易监管,也彰显了监管部门加大违规减持打击力度的决心,有利于引导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注重上市公司的经营质量,提升投资者的信心。然而,有部分上市公司股东依然顶风作案,“绕道”减持等违规减持行为屡禁不止。封堵违规减持“漏洞”,既需要“有力”,还需要“精准”。要努力做到对各种违法行为和#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这对监管部门提升科技监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违规减持加大监管力度,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被责令购回或者行政处罚的案例不断增多。与此同时,严监管下,年内A股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违规减持加大监管力度,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被责令购回或者行政处罚的案例不断增多。与此同时,严监管下,年内A股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规模大幅下降,已低于同期增持规模。市场人士认为,近期监管部门对违规减持的查处效率明显提升,威慑力大幅提高。另外,要求违规减持的股东购回股份并补缴差价,既提高了违法成本,也有助于减少股价波动,更好地维护了其他股东权益及上市公司利益,提振市场信心。(证券日报)

封面图片

经济日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

经济日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经济日报第七版文章指出,日前,《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惩处是监管的重点。《减持办法》以规章的形式发布将为严厉打击违规减持行为提供规则支撑,有利于增加违法违规成本,形成震慑。《减持办法》在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有效防范绕道减持、细化违规责任条款、强化关键主体义务等方面做了针对性完善。此外,还增加了公司和董事会秘书的义务,要求公司对股东做好规则提示,要求董事会秘书定期检查股东减持情况、主动报告违规减持,这有利于加强对股东减持的管理。《减持办法》的修订还有利于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各类违规减持行为予以更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切实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和信任。

封面图片

【让监管“长牙带刺”,深交所集中力量惩治违规减持、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让监管“长牙带刺”,深交所集中力量惩治违规减持、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12月6日,记者获悉,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来,深交所对违法违规行为快查快办,“零容忍”打击资本市场各类乱象,让上市公司监管真正“长牙带刺”。下一步,深交所将持续保持资本市场监管“严的基调”,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并将结合最新市场发展形势,集中力量惩治违规减持、财务造假、信披违规、蹭热点炒股价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切实增强市场信心。(中证金牛座)

封面图片

减持新规实施满月 重要股东减持规模同比降近九成

减持新规实施满月重要股东减持规模同比降近九成5月2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减持新规”),至今已满月。最近一个月内,A股公司披露的重要股东减持计划和减持规模同比大幅下降。从实际减持规模来看,据统计显示,5月25日至6月24日的一个月内,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69.24亿元,同比下降88.28%,环比下降4.17%。市场人士认为,减持计划和减持规模下降,既有减持新规实施的原因,也有公司股价低迷、股东减持意愿不高,以及监管部门对违规减持监管力度提升等原因。(证券日报)

封面图片

中国证监会发布减持新规 可责令违规减持者上缴价差

中国证监会发布减持新规可责令违规减持者上缴价差为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中国证监会发布减持新规,提出可责令违规减持者购回并上缴价差。据中国证监会官网消息,中国证监会星期五(5月24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旨在解决减持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保留大股东减持预披露要求、“爬行”减持即每三个月的减持比例限制等,进一步规范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行为,严格防范各类“绕道减持”等行为。《办法》增加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要求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大股东共同遵守减持限制;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办法》也防范绕道减持,要求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锁定六个月,明确因离婚、解散、分立等分割股票后各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禁止大股东融券卖出或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等。《办法》还明确对违规减持可以采取责令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措施,列举应予处罚的具体情形,还强化了上市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的义务。此外,《办法》还明确大股东在重大违法情形下不得减持,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约束。如大股东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被处罚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涉及违法正被立案调查或在被处罚后六个月内,或者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后三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等。《中国证券报》引述业内人士分析,作为史上最严减持新规,《减持管理办法》的发布将会降低市场大规模抛售风险,夯实市场长期稳定基础。2024年5月25日1:57PM

封面图片

经济日报:从严打击违规减持

经济日报:从严打击违规减持经济日报第五版文章指出,随着此次减持规则的修改完善,转融通出借、融券卖出等行为有望被进一步规制,以规章形式发布的新规也将大大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稳定性。只有将制度层面的“震慑力”转化为监管实践的“战斗力”,才能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市场信心。一方面,要打足监管的“提前量”,通过加强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的教育培训,强化合规意识,不再让“不熟悉规则”“操作失误”之类的诡辩成为违规减持的“挡箭牌”,压紧压实“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强化执法震慑,用足用好规则赋予的监管权力,综合运用自律措施、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对各类违规减持行为精准识别、严肃追责,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