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两类子公司管理规范迎来修订,现金管理投资范围拓宽】

【券商两类子公司管理规范迎来修订,现金管理投资范围拓宽】从业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券商投资业务、推动券商两类子公司合规展业,防范金融#风险,中国证券业协会拟对《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进行修订,并于近日征求了行业意见。据悉,此次修订整合了现有规则口径并加以小幅完善,在适应实践需要、回应市场合理诉求的基础上,放管结合,对个别规定进行了适度优化,包括适度增加两类子公司现金管理投资标的种类、提升闲置资金管理灵活度等。(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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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适用意见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另类子公司的业务范围。明确另类子公司应当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开展跟投业务;明确另类子公司可以投资大宗商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做好业务划分,切实避免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及利益输送;加强对另类子公司交易行为的约束,要求另类子公司需对投资标的持续控制和管理风险,细化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的相关要求。完善私募基金子公司设立二级管理子公司的相关要求,规定二级管理子公司应当登记为基金管理人且不得再下设任何机构,进一步落实强化监管、防控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要求。优化并增加子公司现金管理投资标的种类,提升闲置资金管理灵活度,明确监管原则和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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