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扩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工作范围

工信部扩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工作范围据工信微报消息,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以下简称《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无函〔2023〕346号),启动第二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以下简称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企业遴选工作。与首批次试点工作相比,试点企业数量及设备类型均有所扩大,旨在进一步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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