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恒宝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恒宝股份12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恒宝股份董事长钱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徐霄凌、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妹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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