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最高法发布判例:利用 USDT 兑换人民币属变相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
广东省最高法发布判例:利用USDT兑换人民币属变相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发布的一起案例,2022年2月被告人陈某伙同邹某、黄某商量以虚拟货币USDT作为交易对象,按美元价格兑换人民币。陈某利用手机与黄某进行交易约81.4万枚USDT,按当天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进行兑换共计人民币510万余元。租车返程途中,陈某、李某在检查站被公安干警人赃俱获,上述交易款项被当场扣押。大埔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李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买卖虚拟货币的形式变相买卖外汇,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USDT是一种与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其价格相对稳定且可匿名在全球流通,然而USDT的高度流通性、匿名性、监管困难性吸引了大量犯罪资本,买卖USDT的社会危害性极大。本案通过审理,确认被告人以虚拟货币为媒介,进行外币与人民币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属变相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该定性及处理结果,对打击涉及虚拟货币的新型领域犯罪案件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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