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此前,世茂股份12月11日收到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此前,世茂股份12月11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到回购股份金额低于约定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的整改安排。世茂股份表示,为推进本次整改,公司于25日召开了董事会,并将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继续实施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拟继续执行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整改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除此之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其整改预计完成时间不超过2024年7月9日。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世茂股份公告,公司子公司南京世茂于2024年6月2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存在以下违规事项:世茂

世茂股份公告,公司子公司南京世茂于2024年6月2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存在以下违规事项:南京世茂为中信信托-南京世茂希尔顿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中信信托多次问询抵押资产查封事项,南京世茂作为原始权益人,在相关抵押资产已被查封的情况下,未按照规定向管理人提供信息配合并支持计划管理人履行职责。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封面图片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308号),内容如下: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2023年7月6日,你公司发布称,本次回购期限为期三个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2023年9月27日,你公司称,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回购金额5,003.12万元。回购金额显著低于回购报告书约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之下限。

封面图片

天创时尚: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天创时尚: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天创时尚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深圳九颂宇帆投资中心与自然人吴某某签订协议,约定深圳九颂以4000万元的价格受让自然人吴某某持有的快美妆科技8.8712%的股权。公司未对上述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对外披露。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封面图片

广东证监局: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广东证监局: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广东证监局向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12号)。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ST华铁、宣瑞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ST华铁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全部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宣瑞国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ST华铁的资金;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实现真整改、全面整改。

封面图片

深圳证监局对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深圳证监局公告,深圳市钜盛华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此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封面图片

城发环境: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城发环境: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城发环境公告,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近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2018年至2023年,公司存在为关联方代垫工资、社保等情形,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截至目前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针对前述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总会计师苏长久,时任董事会秘书黄新民、易华,董事会秘书李飞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