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保险金额翻倍,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再完善

基本保险金额翻倍,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再完善记者3月26日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扩展巨灾保险责任,提升基本保险金额,支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业内专家表示,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2023年我国自然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454亿元。《通知》的发布对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动巨灾保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海证券报)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基本保险金额翻倍 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再完善

基本保险金额翻倍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再完善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扩展巨灾保险责任,提升基本保险金额,支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业内专家表示,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2023年我国自然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454亿元。《通知》的发布对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动巨灾保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巨灾保险基本保险金额实现翻倍。《通知》提出,巨灾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由城镇居民住宅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上证报)

封面图片

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扩展巨灾保险责任,提升基

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扩展巨灾保险责任,提升基本保险金额,支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业内专家表示,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2023年我国自然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454亿元。《通知》的发布对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动巨灾保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巨灾保险基本保险金额实现翻倍。《通知》提出,巨灾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由城镇居民住宅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上证报)

封面图片

两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两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出,扩展巨灾保险责任,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在现有的破坏性地震的基础上,扩展增加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提升基本保险金额,实现巨灾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翻倍,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对于现有保障内容之外的保险责任和保障对象,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经成员大会同意,可以提供商业保险补充,充分满足各地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封面图片

基本保额翻番 我国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基本保额翻番我国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记者今天(26日)从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了解到,两部门将扩大我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两部门将地震、台风、洪水、强降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基本实现中国全域常见自然灾害全覆盖。而此前,我国的巨灾保险主要保障范围是破坏性地震。同时,将我国巨灾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大幅提升。巨灾保险最低保障金额由城镇住宅每户5万元提升至10万元、农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4万元,实现最低保障金额翻倍。在基本保障之上,还可提供不超过100万元的政策性巨灾保险保障,100万元以上部分由商业保险提供补充,充分满足不同层次的住宅保障需求。

封面图片

两部门印发通知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两部门印发通知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通知指出,地震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由城镇居民住宅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扩展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每户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每项保险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100万元。100万元以上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补充。

封面图片

全国人大代表付喜国:在金融稳定法等立法中完善存款保险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付喜国:在金融稳定法等立法中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行长付喜国拟提交一份关于在金融稳定法等立法中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议。他建议,在金融稳定法中强化存款保险机构专业化、常态化处置职能,赋予其必要的处置措施;强化存款保险早期纠正职责,建立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制度;明确存款保险监测预警机制,拓展存款保险机构直接收集投保机构信息的范围,促进风险早识别、早发现、早暴露、早处置。同时,在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修订中,从不同角度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体现存款保险专业化、常态化处置职能,做好存款保险制度与企业破产制度的衔接,健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上证报)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