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通知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两部门印发通知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通知指出,地震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由城镇居民住宅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扩展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每户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每项保险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100万元。100万元以上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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