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电动自行车企业生产或采购的锂离子蓄电池产品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三部门:电动自行车企业生产或采购的锂离子蓄电池产品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日前制定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其中《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提到,企业生产或采购的锂离子蓄电池产品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要求,其生产企业应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企业生产或采购的铅蓄电池产品的制造商应当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鼓励企业使用的其他新型电池满足相应的安全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应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加强废锂离子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引导消费者规范安全移交废锂电池。鼓励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