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否认克扣供应商款项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三家为关联公司
长安汽车否认克扣供应商款项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三家为关联公司对此,2023年6月7日,长安汽车发布了关于网传《致长安汽车采购部的申诉函》的公开声明。声明中提及长安汽车从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发来的“函件”。因原材料价格变动、需求变化、技术创新等原因,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每年磋商供应价格,是汽车行业的一贯做法。采用的方式均基于长安汽车与零配件企业的商务谈判,结算价格均按照商谈后签订的商务合同执行,该函件所述“直扣产值”“直扣货款”等内容系不实信息。长安汽车已就该函件涉及的诋毁商誉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长安汽车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诋毁商誉行为,我们将视后续调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最后,长安汽车称,公司一贯主张与其他品牌及零配件企业携手共进持续通过技术进步、规模效应创造价值,并还利于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2022年财报显示,长安汽车积极发挥行业辐射力,构建相互信任、共担责任、共享利益的合作关系,打造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新生态供应链体系。建立从供应商寻源、准入认证、供应商定点定价、零部件开发、绩效评价、整合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及供应商协同云管理平台与SRM系统管理,通过准入认证、VOC管控、禁限物质管理、特殊供应要求等管理与供应商共同开展环境绩效改善,鼓励供应商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实施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14001环境认证证书管理,其中98%供应商通过IATF16949,92%通过ISO14001。公司通过对外采购整合行业资源,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配套,加速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产品更安全、更智能、更绿色环保,做到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业绩持续提升提供支持。为扎实提升供应商体系能力,已累计组织516家供应商,3800余人学习QCA(长安汽车供应商质量能力评估体系)系列课程,2022年完成84家QCA认证审核。公司长期贯彻执行质量能力评价策略,实施分级管理,持续推动供应商质量管理能力提升。2022年,长安汽车前5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7.85%,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4.61%。具体来看,前5名供应商中,一家供应商为长城汽车联营企业,一家供应商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一家供应商为最终控股公司参股的公司。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在解释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173.05亿元时称,原因之一为:公司对供应商的支付采用了比较宽松的政策,导致“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长安汽车还开展了票据池业务,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公司称,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可以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长安汽车应付票据309.01亿元,占流动负债合计903.07亿元的34.22%。...PC版:https://www.cnbeta.com.tw/articles/soft/1364113.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tw/view/13641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