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集采企业投标行为将进一步规范

医药集采企业投标行为将进一步规范国家医保局和国家药监局4月22日表示将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集采投标行为,保障集采中选药品质量。据介绍,2019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全面推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集采的申报主体为持有人,持有人在获得药品上市许可后,可以自行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解绑’,有助于进一步释放优秀研发创业团队的创新活力,具有制造优势的企业也可以更好发挥集约化优势,整体上优化了医药行业资源配置。”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负责人说,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苗头性问题,包括获取额外投标资格、潜在不规范投标风险、履约能力不足等。(新华社)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国家医保局:规范委托生产持有人投标、加强集采中选药品质量监管

国家医保局:规范委托生产持有人投标、加强集采中选药品质量监管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有关司负责人就规范委托生产持有人投标、加强集采中选药品质量监管答记者问时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国家药监局共同加强对委托生产持有人监督管理,在集采申报资格、中选规则、供应能力、质量监管、产品流通追溯等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供应稳定性、保证药品质量。比如,严格申报资格,对涉及上市许可转让的药品开展追溯穿透,阻断违规获取投标资格的行为;对涉及委托生产的企业开展产能调查,防范供应风险;欢迎提供不当投标行为线索,加大处理力度,必要时对涉事企业约谈、纠偏,主动纠偏或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处理,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

封面图片

4 个国家集采药品因投标价格异常被举报,25 家以上企业将被约谈

4个国家集采药品因投标价格异常被举报,25家以上企业将被约谈4月17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约谈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价格异常品种投标企业的公告。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称,近期,有群众举报溴己新注射剂、奥曲肽注射剂、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注射剂、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剂型4个品种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存在投标价格异常情形。“我办高度重视该举报线索,定于4月18-19日对上述4个品种的所有投标企业进行约谈,请相关企业予以配合。欢迎各界对集采工作进行监督并提供有关线索。”上述涉及的4个品种,溴己新注射剂、奥曲肽注射剂属于第七批国家集采品种、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注射剂属于第八批国家集采品种、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剂型属于第九批国家集采品种。如果单纯从中标企业看,这4个品种涉及的企业数量超过25家。

封面图片

4 款注射剂被举报国采投标价格异常,至少 28 家企业或被约谈

4款注射剂被举报国采投标价格异常,至少28家企业或被约谈4月17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的《关于约谈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价格异常品种投标企业的公告》。公告显示,近期,有群众举报溴己新注射剂、奥曲肽注射剂、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注射剂、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剂型4个品种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存在投标价格异常情形。联采办高度重视该举报线索,定于4月18日至19日对上述4个品种的所有投标企业进行约谈,请相关企业予以配合。需要注意的是,公告特别强调,对4个品种的所有投标企业进行约谈。这意味着,此次被约谈的企业还包括参与投标但未中标的药企,数量将大于28家。(澎湃)

封面图片

京津冀 “3+N” 医药集采联盟集采品种年内在津将覆盖约 600 个

京津冀“3+N”医药集采联盟集采品种年内在津将覆盖约600个从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将推进国家组织集采、京津冀“3+N”医药集采联盟的集采结果在本地落地执行,今年内实现药品、耗材、体外诊断试剂集采品种覆盖到1000个,其中京津冀“3+N”医药集采联盟集采品种占比将达到约60%。京津冀“3+N”医药集采联盟是全国第一家跨省带量采购区域联盟。其中,“3”是指北京、天津、河北,“N”则是其他愿意参加联动项目的省份,目前,全国各省级医保部门均已参与过该机制。(新华社)

封面图片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通报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价格异常品种投标企业约谈情况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通报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价格异常品种投标企业约谈情况2024年4月18日至19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根据群众举报投标价格异常线索,约谈了溴己新注射剂、奥曲肽注射剂、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注射剂、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剂型4个品种所有投标企业,共37家企业被约谈,包括28家中选企业、9家未中选企业。其中,21家中选企业及时响应约谈要求,主动承诺降价。经再次提醒后,有5家企业于截止时间前主动承诺降价。另外,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承诺主动降价,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响应;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表达降价意向,但未完整、准确、全面响应约谈要求。在此,敦促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完整、准确、全面响应约谈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同时将指导相关企业尽快落实降价承诺,并欢迎社会各方继续提供相关线索。(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封面图片

国家烟草专卖局拟进一步规范电子烟物流行为

国家烟草专卖局拟进一步规范电子烟物流行为国家烟草专卖局结合当前电子烟物流运行现状,拟对2022年6月2日发布的《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进行修订。《征求意见稿》分为6个章节共32条,相较于《细则》,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了部分定义,如增加第二十八条对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做出定义并明确其许可范围等;二是修改了物流单证开具方式规定,如修改第六条,将物流单证的开具方式由企业制作修改为在平台生成等。三是新增部分管理要求,如增加第十七条,要求在境内运输过程中,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和相关服务供应商不得非法销售出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