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例降至 5% 以下未及时公告,且未停止卖出公司股票,爱司凯股东融信资本收监管函
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未及时公告,且未停止卖出公司股票,爱司凯股东融信资本收监管函深交所4月29日向爱司凯股东融信资本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其作为融信资本卓越1号私募基金的管理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爱司凯2%股份,持股比例由6.53%下降至4.53%。其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公告,也未停止卖出爱司凯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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