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布提醒告诫函: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经营者一律清出市场

大连发布提醒告诫函: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经营者一律清出市场大连市市场监管局5月1日发布农贸市场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醒告诫函,此举旨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让广大市民和游客切身感受城市的文明和热情。告诫函称,各农贸市场主办方要认真履行《农贸市场诚信经营承诺书》,一经发现场内经营者存在欺诈宰客、“缺斤短两”及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秤等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承诺清出市场,坚决做到“谁砸了大连诚实守信的牌子,我们就依法将其清理出市场,让违法经营者寸步难行”。(中国新闻网)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三亚市监局告诫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三亚市监局告诫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中国海南省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不得销售“市斤秤”、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中共三亚市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三亚发布”星期一(7月31日)发布消息,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三亚市监局)发布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不得销售“市斤秤”、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三亚市监局要求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集贸市场主办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贸易结算中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合格有效期或鉴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度,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根据提醒告诫书,销售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改装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提供计量作弊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不得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如:不得销售“市斤秤”)。三亚市监局告诫,各类经营户要主动停止销售、使用外观不合格的电子秤,电子秤外观须符合国家标识规范;在与消费者现场交易时,如消费者有异议的,经营者应当重启开关键,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农贸市场、海鲜广场、夜市等集贸市场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经营户使用的电子秤用砝码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检查,并做好记录,严防作弊行为;集贸市场主办者应设置经鉴定合格的公平秤,在公平秤放置处加贴明显标志,明确专人管理。三亚市监局提醒,当消费者对结算数据存在争议时,应及时要求经营者重启开关键后复称,也可自行及时到公平秤复称,也可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在公平秤上称过重量后放在电子秤上作对比,看显示的数值是否一致。

封面图片

市场监管总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平台内竞争行为的规范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平台内竞争行为的规范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其中提出,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平台内竞争行为的规范管理,发现平台内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违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规定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时间自作出处置措施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三年。(“市说新语”微信公号)

封面图片

中国禁食品生产经营者用日本水产品制作餐食

中国禁食品生产经营者用日本水产品制作餐食继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后,中国官方也决定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制作餐食。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星期五(8月25日)在微信公众号上说,他们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进口食品相关规定,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加工食品、制作餐食或进行销售(含网络销售)。市场监管总局也说,他们部署各地加强食盐价格监测,强化分析预警,及时掌握价格异常波动信息和违法行为线索。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严查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日本星期四(24日)正式启动福岛核废水排海,中国同日宣布,即日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包括食用水生动物在内。因担心海水被污染,中国居民开始恐慌性抢购食用盐,多地碘盐脱销。中国盐行业中央企业中国盐业集团已向外界保证,公司的食盐质量安全有保障,并呼吁民众不要盲目抢购食盐。

封面图片

民众购药量猛增 浙江将重罚操纵市场价格者

民众购药量猛增浙江将重罚操纵市场价格者中国多省市相继放宽疫情防控措施后,居民购药量猛增。浙江省各市相关部门告诫医药用品经营者,操纵市场价格将受到重罚。据澎湃新闻报道,星期二(12月6日)下午,宁波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医药用品经营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违者最高可处5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97万新元)罚款。除宁波外,杭州、诸暨、莲都区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发布了类似内容的提醒告诫书,金华市场监管局微信公号也发布购药相关提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均在《告诫书》中提醒,经营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告诫书》明确,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浙江全省11个设区市12月4日至5日陆续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自5日起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明确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通告发布后,当地民众购药需求猛增,连花清瘟胶囊等药物出现断货情况。发布:2022年12月6日4:49PM

封面图片

市场监管总局:明令禁止 “价格刺客”、“自动续费陷阱” 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明令禁止“价格刺客”、“自动续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国新办就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表示,围绕“明白消费”,制修订《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令禁止“价格刺客”、“自动续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上线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消费投诉信息“集中展示、统一公示”,公众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查询特定商家的投诉情况,掌握实时投诉热点。上线8个月以来网站访问量达200多万人次,已公示109万家企业投诉信息232.9万条。(中国网)

封面图片

涉嫌哄抬防疫用品价格 广州四家药品经营者被立案

涉嫌哄抬防疫用品价格广州四家药品经营者被立案中国放宽疫情管制措施后,部分城市出现哄抬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等部分涉疫物资价格情况。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四起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哄抬药品及防疫用品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据“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号星期三(12月14日)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药品和防疫用品价格检查专项行动并公布四起典型案例,其中有医药公司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药品的批发供应价格,进销差价率最高涨至原来的6.5倍,抗原检测试剂进销差价率则超过230%。典型案例一中,广东某药业有限公司作为“连花清瘟”药品批发供应商,在药品进货价格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药品批发供应价格,进销差价率最高涨至原来的6.5倍,将进一步引发药品销售终端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典型案例二中,广州增城区某药店在进价未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的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其中,“连花清瘟颗粒”销售价从此前的40元(人民币,下同,约7.75新元)一盒涨至58元一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62%;“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则从48元一盒最高涨至80元一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119%。典型案例三中,广州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在成本没有发生变动或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将一批次“连花清瘟颗粒”的销售价由43元一盒,最高提高至68元一盒。该公司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四中,广州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将进货价3元一份的冠病抗原检测试剂盒),以9.9元至16元不等价格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超过230%。该店同类产品在2022年3月的进销差价率仅为65%,售价也大幅超过广州市同类产品销售均价。该店借疫情措施调整优化之际大幅提高抗原检测试剂进销差价率,推动市场价格上涨,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以上四个典型案例中的经营者均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生产、流通领域相关经营者引以为戒,对自身价格行为进行自查整改,诚信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全市良好、稳定的价格秩序。发布:2022年12月14日2:51PM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